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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新闻(2013.01.22)

2013-01-22 08:21  【 】【打印】【我要纠错

【财税新闻】

1、总分机构试点计税出新规

财政部网站21日消息,为解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问题,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和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以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增值税,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总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详见本期“法规解读”)

2、航空公司可合并缴增值税

财政部1月21日发布通知明确,除东航以外,国航、南航、深圳航空等10家航空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自总机构所在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之日起,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则自2012年9月1日起,按《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通知还明确,上述航空公司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1%。

3、石油消费税新政或将推迟

中国化工报消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应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但据记者了解,目前该政策推行情况并不顺利,消费税新政或将暂缓执行。根据我国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企业的消费税报税一般是当月15日之前报上月。以此来看目前距离消费税新政真正执行还有将近1个月的时间。有市场机构调查显示,截至目前各地炼油企业并没有接到国税部门任何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另有消息称,原定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或将推迟到2月甚至两会之后,等待具体细则出台之后再开始执行。

4、美对华风塔征“双反”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日前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和越南进口的应用级风塔实质性损害或威胁了美国产业,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这是美国继对我光伏产品征收“双反”税后,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的又一起贸易案件。由于上个月美国商务部已裁定最终的“双反”税率,按照美方程序,美商务部现在可以要求海关对此类产品开征“双反”税。根据此前裁定,美方将向中国上述产品征收44.99%至70.63%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率为21.86%至34.81%。中国商务部此前多次表态,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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