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问:我公司每月都交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养老金-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在按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年薪超过12万的还用不用再交个税,因为这些人平时都已交个税,如果交改如何计算?
解答: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问题涉及的主要公文:
国税发[2006]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00号: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口径的通知
苏地税直[2006]9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核心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但是不会重复纳税的,具体操作时您应该问一下主管税务机关或问一下专管员按当地政策如何处理。
【纳税实务咨询】
通过淘宝网秒杀活动购买商品,如果仅花9元钱就购买到标价50元的商品,请问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