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公司赠品如何确认收入?
问:公司搞促销活动,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公司商品,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赠送的商品是否确认收入?
解答: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纳税实务咨询】
我企业有生产和销售自产(零售、批发)药品两种业务,已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像我企业既有生产又兼营批发、零售业务,是否可适用3%的简易征收办法?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由此可以看出,财税[2009]9号文件适用于生产生物制品的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文件适用于批发、零售生物制品的业务。而区分生产和批发、零售应以该货物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来区别。因此,上述企业销售自产的生物制药品应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论坛精华】
小故事大道理:鲨鱼的大小
有一次和朋友去海洋馆。有个旅客问管理员说:“这只鲨鱼会长多大?”管理员指着水族箱说:“要看你的水族箱多大。”旅客又问:“会跟水族箱一样大吗?”管理员仔细地说:“如果在水族箱,鲨鱼只能局限在几公尺的大小,如果在海洋,就会大到一口吞下一只狮子。”
大道理: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思想。环境能限制人的思想,人也可以限制自己的思想。不要给自己加框,无法改变环境时,就从改变自己开始。
【休闲娱乐】
笑话
有天跟老妈看电视时,一时兴起问了句:“妈,你觉得我帅吗?”
老人家把眼睛从电视上移开,一脸严肃地看着我,叹了口气道:“我觉得这辈子最对不起你的就这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