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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3.07.26)

2013-07-26 19:33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期房出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期房出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复:(1)收到购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3)待开发产品完工结转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5)结转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纳税实务咨询】

房地产开发商以“还本”方式销售商铺,在计征营业税时是否可以扣除“还本”支出?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二十条规定,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建筑物时许诺若干年后可将房屋价款归还购房者,这是经营者为了加快资金周转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对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的行为,应按向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征收营业税,不得减除所谓“还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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