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1.出售旧车应如何做账?
问题:我单位有两辆旧车卖掉了,一辆是2002年买的,已提完折旧,账面净值是6127.14元,现在作为报废处理卖给别人3000元。一辆是2007年买的,已提完折旧,账面净值是5947.38元,现在作为二手车转让过户,收入32000元。
请问这两个事项我单位税务上如何处理?都是按4%减半交税吗?会计上分录又如何处理呢?
解答:这两个事项,都是采用简易征收办法,按4%减半交税。
两台车的处理分录是类似的,比如第1辆车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6127.14
累计折旧X
贷:固定资产(X+6127.14)
借:现金3000
营业外支出(倒挤)
贷:固定资产清理6127.14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000/(1+4%)×4%×50%]
2.物业公司临时员工工资的账务处理(中级会计实务)
问题:物业公司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临时人员(如绿化、保洁人员),在发放工资和分摊计入成本时,这些人员是算在企业正式员工人数之内吗?如何做账务处理?
解答:这些人员是算在企业正式员工人数之内。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等
分摊计入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纳税实务咨询】
1.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如何计算营业额?
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2.国税局代开发票时,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地税局协商,可由国税局为地税局代征有关税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现行规定需由主管国税局为其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主管国税局应当在代开发票并征收增值税(除销售免税货物外)的同时,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第二条规定,经协商,不实行代征方式的,则国、地税要加强信息沟通。国税局应定期将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情况,包括国税为其代开发票情况通报给地税局,地税局用于加强对有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
【论坛精华】
笔记本怎么散热好
1.用几个小瓶盖或者其它小物品把四个支脚垫起来。不要堵到底面的散热口;
2.用风扇斜对着键盘扇;
3.撤掉键盘保护膜;
4.清理笔记本内部灰尘(很重要的方法);
5.如果有可插拔设备如光驱,暂时不用就拔掉,拿出电池;
6.散热口处不要有东西遮挡。
【休闲娱乐】
笑话
有一只狼宝宝,它一生下来不吃肉只吃素,它父母很担心啊。结果一天看到狼宝宝追一只兔子啦,父母很欣慰。
然后,狼宝宝抓住兔子说:“把胡萝卜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