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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2013.07.25)

2013-07-25 17:16  【 】【打印】【我要纠错

【焦点】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已经进入倒计时,备考无疑是紧张而又充实的。大部分学员已经进入强化提高阶段的学习,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巩固复习,中华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备考方法……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董事、监事报酬所得纳税

>经济法基础:工伤保险

>自然人与法人的区别

>花茶喝掉眼睛干涩疲劳

>如何消除夏季学习疲劳

>如何“消化”重点硬骨头

【名师专栏】

赵俊峰老师关于董事、监事报酬所得纳税的精彩讲解(经济法基础)

现在的股份有限公司中都有董事和监事,有些能力比较强的人甚至会同时兼任多家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他们会从所任职公司取得董事费和监事费,如果一个董事或监事,其本身也是这家公司的任职人员,那么取得的董事费和监事费就要统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纳税,比如,现在很多公司都会依法设置“职工董事”或“职工监事”,假如你是这家公司的职工董事,就有可能上午还在车间干活呢,下午就被召集参加个董事会,这种情况就是属于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况,此时取得的董事费或监事费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在一起纳税。如果不在公司任职或受雇的,比如一个人兼任了很多家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也就是独立董事,那么取得的董事费和监事费收入就是“劳务报酬所得”,这两种情况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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