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赠送消费券或现金代金券的处理
问题:餐厅或客房搞活动消费满100元赠20元消费券或现金代金券,下次客户来消费200元用20元代金券抵,实收180元。会计如何正确处理?
解答: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借:销售费用—代金券20
贷:预计负债20
下次消费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80
预计负责2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纳税实务咨询】
我公司两年前替一家企业担保,取得银行贷款100万元,因贷款到期企业无力偿还,银行便扣划我公司的存款。请问,这部分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因此,如果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这部分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反之,则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