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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2013.08.26)

2013-08-26 16:49  【 】【打印】【我要纠错

【焦点】距离会计职称考试的脚步越来越近,大家最近学习效果如何,学习的“脚步”是不是有些慌乱?在强化备考阶段,要做到“知己知彼”、“确定目标,分解攻之”……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单位个人所得税问题

>经济法基础:票据追索

>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介绍

>未来九大造富行业

>注税查分后,说点什么

>备考如何做到知己知彼

【名师专栏】

赵俊峰老师关于报纸、杂志、出版社单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精彩讲解(经济法基础)

报纸或杂志社中会聘用一些专业的记者和编辑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这些“正式员工”在本报纸或杂志社上发表作品的话,那么取得的相关收入就要依照“工资、薪金所得”来纳税,例如《企业家》杂志社的一名记者专门去采访了一个国内知名企业家,在本杂志上发表相关人物专题的,那么取得的相关收入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对于出版社来说,主要是出版图书的,出版社会有一些签约的作者,这里的“签约”并不是签订劳动合同,作者并非是雇员,出版社与他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例如著名作家金庸先生,如果某个出版社跟他签订合同,聘请他为专业作者,专门为本社写武侠小说的,那么金庸在这个出版社取得的收入就按照“稿酬所得”,因为金庸并不是这个出版社的员工,而是专业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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