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网校月刊一贯保持的内容强大,资讯新鲜的特点深受广大学员的喜爱。月刊中涵盖了本月最火热的网校活动和网校发生的一些大事,以及学员们各种各样的学习方法以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第九期网校月刊……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票据关系问题的精彩举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
>精华:保持容颜的好习惯
>节后如何恢复备考状态
>正保会计网校月刊第九期
【名师专栏】
网校名师关于票据关系问题的精彩举例(经济法基础)
从票据法的理论上看,票据关系和基础关系是分离的。例如:甲和乙进行商品的买卖,甲交付了原材料,乙开出转账支票。只要乙的支票开出,乙就是出票人,在甲和乙之间形成了两种关系:一种是甲和乙之间就购买原料之间的买卖关系,甲是销售方,乙是购买方;另一种是甲和乙之间的票据关系,其中乙是出票人,甲是收款人。甲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成为持票人。如果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关系由于甲不能够及时的交货或者交付货物不符合质量的要求,买卖合同的履行出现了问题,但是这种问题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因此,在理论上是将票据关系和产生票据基础关系相区分,这样的做法将有利于票据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