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问题解答(下)
9、某企业(属于挂账纳税人)2013年7月底的留抵税额是100万,2013年8月份的货物销项税额为17万,应税服务销项税额6万,进项税额5.1万,请计算当期实际应纳税额和期末留抵税额?
答:首先分别用字母表示主表中的部分栏次,B为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C为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D为期末留抵税额“本年累计”,E为销项税额“本月数”,F为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因为企业7月留抵税额为100万,8月销项税额为17+6=23万,所以B为100,E为23
此时再引入A,A实际上是应纳税额中一般货物及劳务的份额(此项为系统自动计算)
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100%=17÷23×100%=73.91%
A=(11栏“本月数”-18栏“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比例=(23-5.1)×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比例=13.23万
A再与B进行比较,取其小者填入C,所以C为13.23万(填写本期累计的“实际抵扣税额”)
D=B-C=100-13.23=86.77万(填写本期累计的“期末留抵税额”)
因此,企业当期实际应纳税额为4.67万,期末留抵税额为86.77万。
(二)外贸出口企业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第18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中。
主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
2、外贸企业因出口征退税率不一致而导致的征退税率差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填报报表?
答:由于外贸企业是内外销分开核算的,用于出口的进项税额不在内销抵扣,所以此部分不在增值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中体现。
3、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进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填报报表?
答: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进项税额填写附表二:
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不得参与当期抵扣。
(三)生产型出口企业
1、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和应退税额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填写第16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开票情况填入第3列或第5列中。
主表:将销售额填入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应退税额填入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但当期计算的应退税额要在下期申报表中体现。
2、生产型出口企业因征退税率不一致而产生的征退税率差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二:生产型出口企业因征退税率不一致而产生的征退税率差填写在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中。
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中。
3、生产型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生产型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就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填写在第18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开票情况填入第1列或第3列或第5列中。
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中。
(四)纳税检查调整
1、税务机关查补纳税人应计未计的收入,纳税人补税后,当期又开具了发票,此种情况,当期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一:企业在查补税款当期开具销售发票,当期查补的销售额/税额需要一并计入“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中,再将查补的销售额/税额在“未开具发票”中填写负数,“纳税检查调整”中填写正数。
主表:当期查补的销售额/税额需要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中体现。
2、税务机关查补调减的进项税额,如何填报报表?
答:附表二:税务机关查补调减的进项税额填写在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中。
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中。(连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