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2013年注会专业阶段考试在即,耕耘了一年的土地,终于迎来收获的季节!正保会计网校名师特为考生们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和考前温馨提示,欢迎大家登录网校论坛查看,祝愿大家圆梦注会,梦想成真……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关于董事会职权的精彩讲解
>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辨析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论坛精华:人际交往理念
>今日话题:你比经理差在哪
>2013注会考试网校名师考前祝福
【名师专栏】
游文丽老师关于股东会、董事会职权的精彩讲解(经济法)
注意“制订”与“制定”、“决定”的区别,用“制订”的东西都得拿到股东会去最终拍板。用“制定”和“决定”的东西就不用再上股东会来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