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倒计时9天,紧要关头,我们一定不能放松,坚持到最后,我们就是赢家!最后时刻,要把所有老师讲过的经典题目,再过一遍,还有疑惑的地方,要尽快消灭!快来参加“经典题目我做主”活动吧……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
>经济法基础:公益性捐赠
>商誉初始确认的会计处理
>论坛精华:智者与愚者
>什么人才适合做会计
>分享经典题目学习活动
【名师专栏】
网校名师老师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精彩讲解(经济法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劳动合同的,才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如果美国白宫与奥巴马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那不可能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除了适用我国境内的企业之外,还包括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有很多同学都问,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像现在的民办大学、民办的幼儿园等都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他们聘请老师和工作人员所签订的合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另外,国家办的大学,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他们中的一些老师是适用《公务员法》的,而对于这些国办大学中的后勤人员,像食堂的厨师、打扫卫生的人等,一般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后勤人员主要是包括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