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存货管理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存货管理技术和方法,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明确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强化会计、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企业应当建立存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切实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企业内部除存货管理、监督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他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3)外购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核对一致。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货物,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验收。自制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产品质量,通过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存货来源、质量状况、实际价值是否符合有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4)存货在不同仓库之间流动时应当办理出入库手续。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健全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和防变质等管理规范。加强生产现场的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对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应单独存放和记录,避免与本单位存货混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存货的保险投保,保证存货安全,合理降低存货意外损失风险。
(5)企业应当明确存货发出和领用的审批权限,大批存货、贵重商品或危险品的发出应当实行特别授权。仓储部门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出库)通知单发出货物。
(6)企业仓储部门应当详细记录存货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做到存货记录与实际库存相符,并定期与财会部门、存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7)企业应当根据各种存货采购间隔期和当前库存,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市场供求等因素,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合理确定存货采购日期和数量,确保存货处于最佳库存状态。
(8)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开展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疑难问题解答】
视同销售中,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应该怎么理解?(税法)
解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显然,在两个机构统一核算的情况下,是否视同销售关键在于是否“用于销售”。根据国税发[1998]137号《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向购货方收取货款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如果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移送货物的一方应视同销售,在货物移送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销项税额,异地接受方符合条件可作进项税额抵扣。
如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移送产品不属于“用于销售”,移货方不用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等到产品实际对外销售时,再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受货方只做货物进、销、存仓库保管账,不做涉税的会计处理。
【易错易混辨析】
1.哪些资产的减值是资产减值准则范围,哪些资产的减值不属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范围?(会计)
解答:(1)资产减值准则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
(2)资产减值准则不涉及的资产范围: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
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除了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在提取以后不允许转回外,其余资产的减值准备一般都允许转回。
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适用的是金融资产的准则,但是其减值同适用资产减值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一样,都是不能转回的;另外,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计算公允价值变动,不需要计提减值。
2.票据的记载事项(经济法)
票据法中,法定记载事项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的。
非法定记载事项主要分为任意记载事项和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法律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不记载责任票据无效。比如银行汇票中要记载“出票人签章”,如果没有该记载事项,则银行汇票无效。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也是应当记载的事项,但是如果不记载并不导致票据无效,而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推定出来。比如商业汇票中应当记载“付款日期”,但如果没有记载该事项,也不会导致汇票无效,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推断出“付款日期”,即: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是指法律规定以外的记载事项,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比如,汇票的用途、合同交易号码等。
任意记载事项,如果记载了的话,那么此时就会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也就是会产生约束力的。比如出票人与背书人可以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背书”字样,这就是任意记载事项;记载之后就发生票据效力;如果不记载,也完全不影响票据效力。
【历年考题剖析】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在考虑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时,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在确定是否可以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时,A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审计-多选题-2010)
A.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及客观性
B.内部审计人员的薪酬
C.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谨慎
D.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答案:ACD
解析:在了解内部审计并对其进行评估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重要因素,对这些因素的不同评价决定着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以及利用的程度:(1)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及其对客观性的影响。(2)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3)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4)内部审计人员应有的职业关注。
【备考提示】
边际贡献方程式(财务成本管理)
1.有关指标及计算公式
(1)单位边际贡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
(2)边际贡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销量
(3)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销售收入×100%=单位边际贡献/单价×100%
(4)变动成本率=变动成本/销售收入×100%=单位变动成本/单价×100%
(5)边际贡献率+变动成本率=1
注意:边际贡献的分类
边际贡献也可以具体分为制造边际贡献(生产边际贡献)和产品边际贡献(总营业边际贡献)。
销售收入-产品变动成本=制造边际贡献
制造边际贡献-销售和管理变动成本=产品边际贡献
提示:通常,如果在“边际贡献”前未加任何定语,那么则是指“产品边际贡献”。
2.基本的边际贡献方程式:利润=销量×单位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3.边际贡献率方程式:利润=销售收入×边际贡献率-固定成本
提示:应用于多品种企业时,使用加权平均边际贡献率
加权平均边际贡献率=(∑各产品边际贡献/∑各产品销售收入)×100%
加权平均边际贡献率=∑(各产品边际贡献率×各产品占总销售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