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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11.08)

2013-11-08 13:31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可持续增长率的计算方法以及可持续增长率与实际增长率的关系(财务成本管理

(一)可持续增长率的计算方法

(1)根据期末权益计算的公式适用于任何情况

可持续增长率=(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留存收益率)/(1-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留存收益率)

=(收益留存率×净利润/期末股东权益)/(1-收益留存率×净利润/期末股东权益)

=(留存收益本期增加/期末股东权益)/(1-留存收益本期增加/期末股东权益)

=留存收益本期增加/(期末股东权益-留存收益本期增加)

=本期收益留存额/(期末股东权益-本期收益留存额)

(2)如果当年没有增发新股或回购股票,则可以使用根据期初权益计算的公式

可持续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本期收益留存额/期初股东权益=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次数×期初权益期末总资产乘数×收益留存率

(二)可持续增长率与实际增长率的关系

可持续增长率与实际增长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持续增长率是指保持当前经营效率和财务政策,并且不增发新股或回购股票的情况下,销售所能增长的最大比率,而实际增长率是本年销售额与上年销售额相比的增长百分比。

在不增发新股或回购股票的前提下,可持续增长率与实际增长率之间的关系:

经营效率与财务政策可持续增长率与实际增长率的关系

不变实际增长率=本年可持续增长率=上年可持续增长率

(1)一个或多个增加

①实际增长率>上年可持续增长率

②本年可持续增长率>上年可持续增长率

(2)一个或多个减少

①实际增长率<上年可持续增长率

②本年可持续增长率<上年可持续增长率

如果4个比率已经达到极限,只有通过发行新股增加资金,才能提高销售增长率。

基本前提:不增发新股或者回购股票

【疑难问题解答】

战略形成的方法包括哪三种形式?(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解答:在制订战略过程中,可供选择的方案越多越好。根据不同层次管理人员介入战略分析和战略选择工作的程度,可以将战略形成的方法分为三种形式:

(1)自上而下的方法。即先由企业总部的高层管理人员制定企业的总体战略,然后由下属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企业的总体战略具体化,形成系统的战略方案。

(2)自下而上的方法。在制定战略时,企业最高管理层对下属部门不做具体规定,而要求各部门积极提交战略方案。企业最高管理层在各部门提交的战略方案基础上,加以协调和平衡,对各部门的战略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后加以确认。

(3)上下结合的方法。即企业最高管理层和下属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通过上下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和磋商,制订出适宜的战略。三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战略制定中对集权与分权程度的把握。企业可以从对企业整体目标的保障、对中下层管理人员积极性的发挥,以及企业各部门战略方案的协调等多个角度考虑,选择适宜的战略制定方法。

【易错易混辨析】

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法)

1.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除此之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此时,受托方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处理:

(1)如果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受托方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时,应按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2)如果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消费税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比例税率

注意: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和加工费,都必须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因此对于已经包含增值税的,应还原为不含税的金额后,再计入公式。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比例税率+收回的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定额税率

3.受托方未代收代缴税款的,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按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应处以未扣缴税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委托方收回未代收消费税的委托消费品直接出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历年考题剖析】

1.20×6年1月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向50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份支付协议规定,这些高管人员自20×6年1月1日起在甲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1万股甲公司普通股。20×6年1月1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6年没有高管人员离开公司,甲公司预计在未来两年将有5名高管离开公司。20×6年12月31日,甲公司授予高管的股票期权每份公允价值为13元。甲公司因该股份支付协议在20×6年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费用金额是( )。(会计-单选题-2012年)

A.195万元

B.216.67万元

C.225万元

D.250万元

答案:C

解析:甲公司因该股份支付协议在20×6年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费用=(50-5)×1×15×1/3=225(万元)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于成立后以其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特定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经济法-多选题-2012年)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

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存在下列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被认定为该股东抽逃出资:(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点评:公司法律制度中,有许多是新增的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对这些内容应重点把握。除了对抽逃出资的认定,还应当掌握抽逃出资的责任承担,即: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实际上类似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还可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不过,该责任只能追究一次。因此,当债权人已经提出此类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上述责任后,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支持。

【答疑精华】

如何理解“除非该合伙人不再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后,该公众利益实体发布了已审计财务报表,其涵盖期间不少于十二个月”。(审计)

需要把握以下三个关键点:(1)该合伙人停止作为关键合伙人之后,该公众利益实体已经发布了已审财务报表。(2)该公众利益实体发布的已审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不少于十二个月。(3)在已发布的已审财务报表的审计中,该合伙人已经不是项目组成员。

下面以举例的形式对这个知识点做相关的说明:

(1)该合伙人在2008年4月离职(离开事务所)并于同期加入该公众利益实体,该公众利益实体在3月份已经公布了2007年已审的年报(该离职的合伙人参加了2007年年报的审计工作),事务所在2008年10月承接该公众利益实体的2008年报表的审计工作,此时这个业务的承接是不允许的,因为不符合上面的第三个条件,即(3)在已发布的已审财务报表的审计中,该合伙人已经不是项目组成员。

(2)该合伙人在2006年10月已经不是关键合伙人,08年4月份离开(此时已经公布了2007年的已审年报),该合伙人未参加对该公众利益实体的2007年的年报审计工作,此时事务所承接2008年的审计业务是可以的,因为同时满足上面的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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