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营业税的规定(税法)
按新营业税条例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转让金融商品都要征收营业税,个人转让金融商品根据财税[2009]111号,暂不征收营业税。一般企业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现在比较普遍,也是需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但买入价应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
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疑难问题解答】
1.持有待售固定固定资产相关处理(会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
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组,一个资产组或某个资产组中的一部分。如果处置组是一个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0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应当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2.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经济法)
解答:《反垄断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反垄断法》作为国内法,其效力仅限于一国主权范围之内。但伴随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浪潮的高涨,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日益普遍,在一国境外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可能对国内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一些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纷纷突破传统的管辖范围,主张本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对发生于国外的限制竞争行为,只要其结果影响了国内市场竞争,不管行为主体的国籍如何,国内反垄断机构都可以依据本国的《反垄断法》行使管辖权。这就是《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原则或域外适用制度。
我国《反垄断法》主要适用于我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作为规制对象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为了预防和制止境外发生的垄断行为对国内的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反垄断法》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规定了域外效力。
【易错易混辨析】
审计调整分录和会计调整分录的区别?(审计)
这两种调整分录的根本区别是调整角度不一样,审计调整分录是“调表不调账”,是注册会计师编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其出发点是发现了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出现的错报而后编制的;对于会计调整分录来说,是依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中错误的会计处理进行的更正,一般情况下由相关会计人员编制,其处理是既调表又调账,其出发点是发现本企业错误的会计处理而进行的调整。同时涉及到的科目也不同,会计调整分录是按照相应的科目进行调整,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而审计调整分录主要针对财务报表项目,比如原材料出现错误,会计调整分录通过“原材料”进行调整,而审计调整则通过“存货”进行调整。
【历年考题剖析】
企业的下列财务活动中,不符合债权人目标的是( )。(财务成本管理-单选题-2012年)
A.提高利润留存比率
B.降低财务杠杆比率
C.发行公司债券
D.非公开增发新股
答案:C
解析:债权人把资金借给企业,其目标是到期时收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选项A、B、D的结果都是提高了权益资金的比重,降低了负债比重,这样债权人资金的偿还就更有保证,选项C增发公司债券,这是举借新债,增加了原有债务的风险,不符合债权人的目标。
点评:本题考核“财务目标与债权人”的知识点。该知识点在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课程“考试中心”特色班模拟试题(三)单项选择题题第1题中涉及。在2012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注会财管》第15页单项选择题第10题、16页多项选择题第6题涉及该知识点;2012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经典题解•注会财管》第15页多项选择题第6题涉及该知识点。
【备考提示】
重点关注政治和法律环境分析(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政治和法律环境是制约和影响企业的政治要素和法律系统,以及其运行状态。政治环境包括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颁布的方针政策、政治团体和政治形势等因素。法律环境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法令以及国家的执行机构等因素。
具体来讲,政治环境分析一般包括以下4个方面:
(1)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局稳定状况。
(2)政府行为对企业的影响。
(3)执政党所持的态度和推行的基本政策,以及这些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各政治利益集团对企业活动产生的影响。
法律环境分析主要是对以下4个因素进行分析:
(1)法律规范,特别是和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
(2)国家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
(3)企业的法律意识。
(4)国际法所规定的国际法律环境和目标国的国内法律环境。
政治和法律环境对企业战略影响的特点:
(1)不可测性。企业很难预测国家政治环境的变化。
(2)直接性。国家政治环境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
(3)不可逆转性。政治法律环境一旦影响到企业,就会发生十分迅速和明显的变化,而企业是无法推卸和转移这种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