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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相关核算
>后续期第一年的确定方法
>精华:理想简历的5要素
>春节同学朋友聚会那些事
> 2013注会状元林壁明谈高分经验
【名师专栏】
叶青老师对《税法》科目中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的讲解(税法)
(1)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已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等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着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平衡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此外,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