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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发农作物新品种使用权转让如何纳税

2010-2-1 8:40 大连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个人将玉米品种权转让,若到地税代开发票都需要缴纳什么税?

  【解答】

  流转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上述问题中,个人培育的新玉米品种技术转让给企业的行为,如确属个人从事技术转让行为,则应持相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意见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营业税事宜。

  财产与行为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个人培育的玉米品种权转让属于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其所签订的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将研究培育的粮食新品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企业,则企业应当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转让者的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紫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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