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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入世后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

2003-09-28 09:27 来源:《经济研究参考》·吴原茂

  我国加入WTO后,入世的挑战不仅是对行业、企业,更是对政府管理方式、管理能力的挑战。WTO对政府最深刻的影响,一是促使我们更快地走向法治化;二是促使我们更快地实行政企分开、变直接管理为间接调控。作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的财政部门,应尽快建立法治化和间接化的宏观调控理念,积极研究适应WTO和我国基本国情的财政思路、财政政策、财务制度、管理方式等,尽快转变职能,找准定位,建立与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因此,就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来说,有必要做到“五个创新”,即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与管理创新。

  所谓观念创新,即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到法治管理的创新。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转变财政管理企业的观念。

  所谓理论创新,即从传统的财务管理到产权管理的创新。财政企业管理工作必须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国有产权管理为工作核心和法律依据、以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为原则来开展。

  所谓制度创新,即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创新。必须修改、补充、完善乃至废弃不合理的旧制度,建立符合WTO规则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所谓体制创新,即从过时体制到新体制的创新。财政部门必须推进国有资本投融资体制与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体制的改革,优化宏观资源配置。

  所谓管理创新,即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创新。财政部门必须破除过去行政干预企业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监管机制。

  一、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主要工作以及当前财政企业管理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财政部门如何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全新的课题。要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应根据上述的基本工作思路,重视做好以下具体工作:一是重视组织机构与财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重视机构上下对口、企业管理职能统一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二是重视理论探索和调查研究。因为没有理论探索或没有调查研究是难以制定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有指导意义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的。三是重视建立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体系。总的原则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保障出资人权益的需要,合理界定财政部门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四是重视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金预算,能够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经营收支状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所有者职能、确保出资人到位基本手段。五是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包括设立技改贷款贴息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担保资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以及设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六是重视研究制定解决企业重组改制剥离办法中社会职能问题和分流安置问题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和办法。如对被剥离企业、改制存续企业如何补贴及其补贴标准、时限和资金来源如何确定问题、职工的买断工龄问题。七是重视研究制定兼并、关闭、破产企业资产评估变现、破产费用测算、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安置等问题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以保障企业兼并、关闭、破产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职工基本权益和社会安定。同时,纵观财政企业管理工作面临的复杂矛盾和形势,要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关系。

  1.要正确处理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财政当期工作与长期工作关系。从实际工作需要上看,要求我们既要切实搞好当期工作,也要注重抓好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制度框架建设;既要切实加强现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包括财务决算核查和有关审计事项的确认,搞好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划转、国有股权管理等基础工作,推进企业脱钩、公司制改造和产权激励制度改革试点,及时完成企业资产与财务信息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任务,又要做好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等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工作。

  2.正确处理好国有企业财务决算财政审查监督与依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关系。当前,由于法制建设还不完善等原因,社会中介机构还难以实现真正的客观公正。针对这些问题,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制度、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一方面要依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要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包括实行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由财政统一委托审计办法和对审计报告进行抽查),并对已审出的应调整的财务会计事项下达调账通知。

  3.正确处理改革开放搞活与加强企业财务监管的关系。面对当前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失控严重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对这些问题应加以大力遏制和纠正。一方面要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发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要加大财务监管力度,通过利用社会力量监督和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方式,切实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监管工作。

  4.正确处理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制度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按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二者之间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二者是一个统一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是合理界定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在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并在重大决策等方面受所有者制约。这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既不干涉企业和日常事务,又要维护国家利益,代表国家按出资份额在企业管理的重大决策等方面行使相应的权利。

  5.正确处理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与建立公共财政的关系。按照政府转换职能: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要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性等领域,重点保证公共需求的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努力方向。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与公共财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在现实中是统一的。当前在财力状况没有根本好转的情况下,建立公共财政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建立公共财政离不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部门通过实施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而进行的财源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门。其次,从发展上看也是统一的。有关资料表明,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公共财政也同样包含有经济建设职能。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把握这种辩证统一关系的度和量,否则这种辩证统一关系就会变成对立关系。

  6.要正确处理在国有经济调整战略中进与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关系。当前的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有两大重点,一个是改制重组,一个是关闭破产。从经济上来讲,关闭破产也是进,因为它可防止国有资产的进一步亏损和损失。因此,对那些亏损局面无法扭转的企业要依法破产,对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小钢厂、小煤矿、小玻璃、小水泥、小炼油、小造纸、小糖厂、小烟厂等要下决心关闭。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积极培植财源,支持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

  7.要正确处理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统一管理工作与财政间接调控经济的关系。社会主义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宏观调控。从建立公共财政的发展趋势来看,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统一管理工作要为财政间接调控经济服务。从宏观调控来看,财政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手段,调控经济是目的。在当前形势下,利用财政政策间接管理调控引导企业发展高新技术尤为重要。实践告诉我们,只有跟踪发展高新技术,经济才有持续发展的实力和竞争力。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注重优化财政政策,引导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升级。

  8.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财政干部要在不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要按“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头脑,要增强免疫力,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抵御各种腐朽生活方式的浸蚀,坚持原则、秉公办理、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当前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02年是我国入世的第一年。作为财政企业管理干部,必须深刻地认识中国入世后的新形势,当前,要在继续做好一些日常性工作的同时,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法规建设力度。当前应尽快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三个法规性制度建设:(1)政府出资人财务制度建设。要修改完善现行的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力争将其以法律形式颁布。要明确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权利与义务,赋予财政部门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销、清产核资、资本核定、资本投入、资本营运、资本收益等方面应有的合法的管理职能。(2)制定《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由财政部门统一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办法》,以建立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事项的监管机制。要搞好对国有企业财务年报审计质量抽查工作,其委托费用,可由财政部门在资产收益中安排,也可以由财政部门统一向被审企业收取解决。(3)制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法》。近期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内容应包括:财政一般性税收收入预算安排的企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科技三费支出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电力建设基金、养路费、散装水泥专项收入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国有股减持、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各种国有资源收入等);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等。近期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的内容应包括:财政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科技三费支出等);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电力建设基金支出、养路费支。出、散装水泥专项支出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包括国有资本的投资支出、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支出等);国有企业职工安置与养老统筹支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政府债务资金支出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制后,要提交同级人大讨论通过,并在财政部门和企业中付诸实施,以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法治化管理。

  2.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财务制度建设力度。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努力构建出资人财务制度体系:(1)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合并、分立、转让、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行为,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中有关资产财务处理问题的财务制度暂行规定》,强化企业改制监管力度,规范并推进企业的改组改制。(2)研究制定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利用辅业国有资产安置分离分流人员的财政政策,制定《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支持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实现政企分开。(3)制定《企业国有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统一产权界定的政策依据,推进产权界定规范有序地进行。(4)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修订《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实施细则》,改革产权登记管理方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5)研究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规定》,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6)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工效挂钩考核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激励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有所有者权益;要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效绩评价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7)按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建立对企业经营者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管理办法》(8)进一步规范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按照“一项资金一个办法”的原则,制定加强管理的具体办法,研究拟定资金分配的系数法、公式化、程序化管理办法,硬化预算约束,减少随意性,增强科学性。

  3.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当前,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1)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事项的监管力度。要严格依法做好对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的处理,做到财务监管不留“死角”;财政部门要严格对审计机构的资格审查,对凡是审计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事项的审计报告必须进行抽查,且每年抽查面不得低于20%,并要将抽查的结果和处理违规的情况上报省厅备案。如鉴于目前有些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的问题,应强调对“应收账款”项,中介机构要重点披露,企业要依规处置,财政要严格审查与处理。(2)强化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失事项的检查力度。据调查,一些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无序与流失现象严重;有些企业在合资、联营、改制和改造工程中,采取关联交易和挤摊成本费用等手段,向国有法人转嫁亏损、掏空国有资产、注销国有企业、悬空国有产权与债权;对此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加强对有关重大事件的检查与披露。(3)强化国有股权的管理力度。据调查,目前有的地方企业改制后,法人权力过度膨胀、内部管理失范、财政监管弱化问题严重。对此,财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与强化监管。要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按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参与审核、确定重组改制方案,合理设置股权结构,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收益的征管工作,完成收入任务,保证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落到实处。要继续抓好和扩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试点工作,总结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试点经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框架体系和编制方法,推进试点工作健康发展。要逐步在全国建立起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体系,推动和促进政府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5)加强产权登记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国有产权变动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6)认真做好国有股减持、配售、回购、股(产)权转让等工作。据调查,由于某些原因,目前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管理存在失控现象。这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与完善有关管理制度。(7)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抓好技改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检查。要研究资金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8)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要按政策规定清理产权交易机构,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9)加强“三资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三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年检面要达到100%;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继续做好“三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核查工作,核查面要达到20%。(10)积极服务于企业经营软环境的建设工作。据调查,目前有些企业的经营环境极不宽松,有的企业在经营中要负担各种法定外的乱收费达三十种之多。要解决这些问题,作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有关工作,积极服务于企业经营软环境的建设工作。要加强对有关问题的检查披露和建立有关禁止和防止乱收费现象的财务制度。

  4.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与财务制度。的调控力度。要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国有企业战略改组和实现我国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与财务制度的调控力度。(1)认真落实关闭破产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企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关闭破产计划,重点做好煤炭、有色金属等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认真测算关闭破产费用,及时核拨关闭破产补助资金,推进关闭破产工作有序进行,确保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小”工作。依法淘汰落后和压缩过剩生产能力,把“关小”和总量调控目标落到实处。(2)继续调整财政政策,支持企业重组改制,促进企业加快建立适应Wm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机制。积极做好企业国有股减持,买断国有职工身份和国有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等工作。(3)认真做好企业下放和接收工作,妥善解决接收、下放过程中企业资产与财务处置等问题,合理确定、划转财政收入基数。(4)合理运用财政各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我国经济的竞争能力。要按照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参与做好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工作,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支持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支持承担国家重点任务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提高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要支持发展信息、生物、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和中药现代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要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5)积极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要调整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方向。积极落实中央“走出去”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外经贸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相关产品出口。(6)大力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利用各项财政专项资金,采用设定高新技术贷款风险基金、创业基金和其他合理的方式,支持非国有经济特别是民营和“三资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以优化我国经济结构,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增强我国经济竞争能力。

  5.强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调研力度。搞好调查研究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前提,是每个干部的一项基本功。要必须坚持“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工作作风,改变下基层单纯看汇报材料、开座谈会、听汇报等浮在面上的调研方法。要真正做到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1)研究在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框架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2)研究按照WTO规则适时调整财政对企业的各项政策问题。(3)要研究剥离企业办社会问题中的相关财政政策,解决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问题。(4)研究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中如何加强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管,改善和规范国有股权管理。(5)研究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问题。(6)研究三资企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改善服务的政策建议。(7)研究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8)研究中央改变所得税分配制度实行统一的按比例分享办法后对企业和各地区经济的影响问题。

  6.强化财政企业财务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应该看到,随着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难度增大、业务增多、任务加重,客观上要求必须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大力强化财政企业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力度。(1)根据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要求,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充实人员,确保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每个干部一定要做到脑勤——勤于思考问题,敏锐性强,善于创新观念、方法与制度;勤学——学WTO规则、学政策、法规、业务、电脑与英语,以适应入世后的管理工作需要;手勤——提倡自己动手,不要让别人代劳;勤问——对于拿不准的政策、业务要不耻下问,以准确无误地处理一些复杂难办的问题。(3)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方面充分发扬民主,在任用干部上任人唯贤。要诚实从政,讲真话办实事。诚实是成事之基、立业之本,是财政干部应具备的品德。干部的职务与其素质、能力要一致,这是做到诚信的重要基础。要做到言行一致,即理论与实践一致,思想与行动一致;要做到表里如一,即口中说的与心中所想的一致;要做到前后一致,信守诺言。(4)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要树立依法行政理财和为基层企业服务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每个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以对党、对人民忠诚可靠、光明磊落的风范,用好手中的权力,当好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