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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计量的思考

2009-08-03 09:06 来源:刘京海

  思考一:支持公允价值计量,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和等效。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备受争议,欧美国家的准则制定者和金融监管机构等各方对是否暂停公允价值计量观点不一。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讲,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确是存在缺陷的。如在非流动的市场上,形成资产或负债的价值需要更多的主观判断和估计,估计技术也有待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允价值计量不能被使用。如果改用历史成本,只能暂时性地掩盖存在的损失,一段时间过后还是会出现的。所以,公允价值只是金融危机的“替罪羊”。

  从实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财报显示,新会计准则基本实现了平稳有效实施,企业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实现了平稳增长。因此公允价值的引入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披露状况的影响不大。另外,由于我国已完成对商业银行坏账的剥离和股份制改造,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上升,风险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在这场金融危机中,中国金融业受到的冲击较小。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只是将资产的真实价值报告给投资者。当市场状况恶化时,公允价值将无法避免地提供不利信息。虽然当前国际上对公允价值计量存在广泛争议,但在金融资产和负债等特定项目的计量上,和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更具优势。因此我们应坚持公允价值在特定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计量,并就在其他资产和负债中推广计量展开研究,以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和等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公允价值为主的混合计量模式将成为不二选择。

  思考二:适时颁布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范和指南。与美国守序渐进式、由表外披露到表内确认的引入方式不同,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引入一步到位。这使我们面临市场有效性较低、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低下、估值技术尚待发展、准则的可操作性有待提升等诸多问题。而且我国对公允价值的研究仍停留在理论层面,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国情,根据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中实施一年以来的经验数据,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公允价值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分析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会计信息质量是否得到提高,分析在实务中如何选择估值模型和相关参数等。这些研究成果将为会计准则制定者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我国新会计准则准予企业可依据管理层判断和估计,来决定对一些特定的资产和负债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另外,对于有效市场不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准则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规范。因此,应根据理论界对公允价值的研究成果,结合实践经验,在与金融行业和监管机构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的基础上,适时颁布公允价值执行指南,对企业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规范,保证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有效使用。

  思考三:协调金融稳定和公允价值会计的发展。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金融界人士对公允价值计量的争论源于各自的立足点不同。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支持者,会计准则制定者更多考虑的是,会计本身只是如实反映经济活动,公允价值计量能反映企业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状况,因而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金融界人士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在于,他们注重的是会计对经济活动的“调控”功能,由此可见,金融界更强调金融的稳定性,但混合计量模式下的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不对称性问题和顺周期性问题,容易导致银行资本和收益的波动并加强这种不稳定性。

  因此,我们应协调金融稳定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发展。一方面,应充分考虑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需要有效的市场和广泛接受的估值模型,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评级水平仍有待提高,因而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应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应加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将金融资产和负债划分为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这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分类难以建立明确的对应关系,使会计处理与金融监管的要求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性加之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和负债计量的非对称性,使公允价值计量产生了一定的经济后果。因此,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在制定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会计准则时,应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业的协调,在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兼顾金融业对风险监管的要求。此外,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还应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企业的相关规定,完善相应的金融监管要求,使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公允价值会计的发展相协调。

责任编辑:Sy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