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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2010-09-24 16:41 来源:石虹

  【论文摘要】任何一种职业。其应承担的责任与其社会地位之间都有着直接的联系。对注册会计师来说。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地位和责任如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缺一不可。随着注册会计师社会地位的日渐提高.其所负的法律责任也在不断增长.这在世界各国已成为一种趋势。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

  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既有外部环境因素又有业界自身因素。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但是从目前来看.企业尚未完全达到规范化运作.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也不健全。另外.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时间不长.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也有待加强.这也是造成目前诉讼增加的原因之一。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外部环境因素

  以上市公司为例.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改组形成的.某些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目前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表面看.形成了“三会四权”的均衡机制.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别行使最终控制权、经营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指挥权。但从实践上看.由于股权的过度集中.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操纵.或由内部人控制,法人治理结构极不完善。再者.就注册会计师与社会公众和法律界的关系来说.也存在一些对注册会计师执业不利的因素。其一是社会公众的期望偏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的不断扩大.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社会公众对审计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受到损失的社会公众往往将注册会计师作为被告推上法庭.使注册会计师陷入不必要的法律诉讼之中。其二是会计界和法律界也存在某种程度的对立。我们知道.审计人员只能保证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与公允。而不能保证会计报告的绝对正确。但对于这一点.法律界与职业界却难以达成一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便依据民法和刑法的基本原理。按过错责任归责。这在无形中扩大了审计人员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行业内部因素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时间不长。各事务所虽然与原挂靠单位脱钩.但有些事务所还没有完全从旧体制下转变过来.与原挂靠单位之间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造成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对审计风险的考虑不够.为事务所的发展埋下了隐患。另外.目前某些事务所的从业人员素质也达不到要求。事务所里的一些年龄较大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多由。授予”而来.虽然实践经验丰富。但由于平时审计业务繁忙。业务学习及培训不上.对许多新的规章制度了解不够.执业时难免受到一定影响。而很多年轻人.甚至在校读书期间就获取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到事务所以后没有实际缺少应有的培训和锻炼.只按事务所已设计的审计程序和模式。照猫画虎”。注册会计师观念上的误区也是导致审计失败的因素。首先.注册会计师坚持的合法性概念与司法界和社会公众不同.注册会计师强调的是过程.即是否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审计程序,而司法界和社会公众强调的是结果。即审计人员是否有过错.若注册会计师无视这种“期望差距”.一旦被诉很难抗辩;其次.简单地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并非为发现舞弊所设计,于是只关注错报和漏报事项。

  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对策

  正如以上所述,由于主客观因素,注册会计师作为一名“警察”,不可避免地会被引入是非旋涡.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为避免法律诉讼应掌握的具体对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对于会计报表中的所有错报事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注册会计师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因此.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对于避免法律诉讼或在提起的诉讼中保护注册会计师.具有无比的重要性。

  (二)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不同于一般的公司、企业,质量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关键。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不严,很有可能因某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原因导致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遭受灭顶之灾。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把这套制度推选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和每一项业务.迫使注册会计师按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保证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

  (三)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十六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即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它是确定注册会计师和委托人责任的一个重要文件。会计师事务所不论承办何种业务.都要按照业务约定书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约定书.这样才能在发生法律诉讼时将一切口舌争辩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审懊选择被审计单位

  中外注册会计师法律案例告诉我们.注册会计师如欲避免法律诉讼.必须慎重地选择被审计单位。一是要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其顾客、职工、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没有正直的品格.也必,然会蒙骗注册会计师.使注册会计师落入它们设定的圈套;二是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注意。周转不灵或面Ilfti破产的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总想为他们的损失寻找替罪羊。

  (五)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旌.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时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财务损失。我国也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六)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

  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可能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遇重大法律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同本所的律师或外聘律师详细讨论所有潜在的危险情况.并仔细考虑律师的建议。一旦发生法律诉讼.也应请有经验的律师参与诉讼。

  随着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和迅速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因此.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严格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以保证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其意义就显得愈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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