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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

2010-03-12 09:36 来源:王安才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的又一战略性决策。2004年,开始降低农业税税率。2005年,免征农业税,结束了我国历史上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转入农村综合改革阶段。2008年,国务院选择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开展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2009年,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的3个试点省扩大到10个省,并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推开试点,让这项政策的阳光照耀到更多的老百姓,公共财政开始全部覆盖农村。本文就云南省大关县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一年来的经验和对策建议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大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

  从试点工作实施的情况看,主要经验表现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责明确,力度强,人员到位,项目筹备充分,申报积极,项目区群众积极性高,管理实施的主动性强,确保了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一是实行了“由民主张、由民管理、由民监督、由民支撑、由民评定”的一事一议制度,村民对村里的决策事项由村民自己说了算,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二是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当年实施的财政奖补项目和筹资筹劳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户派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村“两委”将讨论通过的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政府审批。

  三是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农村发展后劲,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是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改变农村面貌,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大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一)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实施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农民受益、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原则,以财政奖补资金做引导,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事难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参加。目前,农村青壮年基本外出务工,议事困难,召开村民代表会也难。

  其次是议难决。由于部分农民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方案对自己有利的同意,对自己利小或无利就不同意,难达成协议。一事一议一般以自然村为单位,农民筹资的公益性项目,不可能平均给每户农民都带来均等的好处,受益的农民表现十分热情,而那些受益少或没有受益的农民则提出反对意见,议事时往往发生争吵,不欢而散。造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难决。

  第三是决难行。遗留问题多,后序管理松。目前在农村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的过程中,土地流转、资金使用、权属变更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影响到一事一议的实施,特别是在建设过程中土地纠纷突出,遗留问题难处理。外出打工较多,投工难平,收款困难,筹资额虽小,但资金收取难度大,成了建的多,管理少,受益微,挫伤了老百姓的积极性。议事成功项目实施时,有出现反悔现象,软拖硬抗不交钱,造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决难行。

  第四是财政困难县垫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相当困难。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一事一议本着以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奖励补助为辅的原则。就目前状况,地方的干部认识出现偏差,宣传发动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做过细的群众工作,认为多年来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的事,使外出务工及受益少的农户参与不到位,加之基层干部无调控手段,把财政奖补资金变成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观念落后于群众发展愿望,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现象。

  二是由于大关县县乡财政十分困难,财力十分有限,无法保障全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更谈不上使用大量资金用于垫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所以,对于财政困难县,存在垫资困难。

  三、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应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摸清底数,尽快对资金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工作进度作出统筹安排。

  (二)调整支农政策结构,突出重点。村内道路硬化与水利设施建设,是一事一议主要项目,也是需要资金最多、农民要求最迫切的项目,应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点。建议将村内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等支农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捆绑使用,把有限资金集中起来,花在“刀刃”上,重点解决当前农民最亟需、最现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问题。

  (三)合理划分议事范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按受益范围可分为多村受益、全村受益、部分农户受益等,为减少议事难度,更多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须合理划分议事范围。民主议事,可缩小议事范围,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范围进行议事,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

  (四)目前财政奖补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困难县很难筹措前期工程材料款,建议除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中央的政策办外,省、市财政将财政奖补资金预拨比例提高到100%,并尽量在每年的上半年拨付到项目县,便于项目县顺利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五)对当前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对策

  做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首先应解决农村遗留问题,解决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事难议、议难决和决难行的问题。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不断完善,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规范管理和及时兑现财政奖补资金,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严防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工程,产生新的乡村债务,严防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上级立项、农民配套的“钓鱼”工程,严防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严防平调、挪用筹集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劳务及财政奖补资金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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