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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2006-10-4 15:26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1)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即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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