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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money market)

2002-4-2 15:36  【 】【打印】【我要纠错
    亦称“短期金融市场”、“短期资金市场”。按资金借贷或票据期限长短划分,为期不超过一年的资金借贷和短期有价证券的交易市场。其参加者为财政部、各种政府机构、各种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公司。货币市场具有四个基本特 征:一是交易对象主要是期限短、流动性强、风险小、与货币差别不大的信用工具,如短期政府债券、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等;二是交易的方式主要为同业拆借、回购协议等;三是在货币市场上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解决短期资金的供求需要,是金融市场体系中最活跃的部分;四是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的直接参加,是中央银行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资金连接的主渠道,是国家利用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全国金融活动的杠杆支点,因而有些西方经济学家把货币市场称为一国的“金融体系的核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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