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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活动的通知

2007-7-20 14:50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县(市)财政局,地区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哈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财政部将于今年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本届会计知识大赛分两个赛程: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第二赛程由各省(市)、各地区、各县(市)组织层层选拔赛。为认真做好我地区的参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对本届会计知识大赛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哈密赛区领导小组”,负责本赛区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郑连军(哈密地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刘建忠(哈密地区财政局副调研员)

  成  员:李生华(哈密地区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李东升(哈密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许咸敏(哈密地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姚晓明(哈密地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

  马  智(哈密地区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郭靖亚(哈密地区财政局工资统发办副主任)

  蒋劲敏(哈密地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李  静(哈密地区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届会计知识大赛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地区财政局会计科。办公室主任由李生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郭靖亚、蒋劲敏、李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本局各科室及有关单位抽调。

  办公室下设机构:资料组、会务组、联络组、宣传组。

  各县(市)财政局、地区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哈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县(市)、本部门(单位)大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全程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并对本县(市)、本部门(单位)的会计知识大赛提供经费支持。

  二、参赛对象

  全地区境内(包括中央、自治区驻哈有关单位)从事财会、财经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在校财经类学生均可参赛。

  三、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四、参赛方式

  (一)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

  第一赛程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以及新疆财政网(http://www.xjcz.gov.cn),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和《财务与会计》等报刊杂志及《新疆会计信息》上。请各县(市)、各部门(单位)组织本县(市)、本部门(单位)的财会人员登陆上述网站,参加第一赛程的答题。

  (二)第二赛程为层层选拔赛。

  地区大赛领导小组将组织“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哈密赛区第二赛程电视有奖比赛”。通过该次比赛,选拔优秀选手组成我地区代表队,赴乌鲁木齐市参加自治区比赛。

  各县(市)也应组织选拔赛,选出优秀选手组成本县(市)代表队参加地区的比赛活动。中央、自治区驻哈单位、地区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及地区各家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单独组队参赛的,可以直接向地区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写明参赛单位情况、单独组队的理由及具体方案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参赛。

  各县(市)及申请派队参赛的地区有关部门(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哈单位,应于2007年7月15日以前将参赛申请报告报地区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赛代表队选手要求如下:每个代表队人数限定5人(含一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参赛人员年龄、性别不限,但要求参赛选手普通话流利。

  五、时间安排

  1、2007年7月15日前,各县(市)及派代表队参赛的有关单位上报参赛申请报告。

  2、2007年7月30前,各代表队上报《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哈密赛区竞赛代表队报名表》(附后)。

  3、2007年8月,组织进行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

  4、2007年8月中旬,组织进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哈密赛区电视有奖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2007年8月,对代表我地区参加自治区比赛选手进行培训。

  6、2007年9月,我地区代表队赴乌鲁木齐市,参加自治区比赛。

  六、奖励办法

  (一)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奖项

  1.个人奖。个人奖设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10000人。对于获得个人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2.组织奖。本届大赛设置组织奖若干名,按照参赛人员占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比例等大赛组织情况评选。对于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颁发获奖证书。

  (二)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自治区奖项设置

  1.对全自治区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的获奖者予以进一步奖励。

  2.第二赛程自治区选拔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复赛笔试个人奖8名,奖励对象为在第二赛程复赛笔试中成绩排在前8名的参赛选手。

  (四)地区奖项设置

  1.团体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胜奖二名,组织奖二名。

  2.个人奖。设笔试个人奖5名,奖励对象为在地区竞赛中,笔试成绩排在前5名的参赛选手。

  七、其他事宜

  1.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参赛代表队的选手应当经选拔产生,不得直接指定。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所属财会人员参赛,在选拔比赛中,应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

  2.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对大赛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县(市)、本部门(单位)参加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的方案并上报地区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生华

  联系电话:0902-2233494

  二OO七年七月四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