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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6]88号

颁布时间:2006-04-21 09:41:15.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昌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6]323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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