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法规>地方税收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正文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8]37号
颁布时间:2008-3-10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八年三月十日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