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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辽财预[2007]38号
颁布时间:2007-1-25发文单位: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不含大连):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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