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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起始时间的批复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7]223号
2007-4-24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起始时间的批复》(国税函〔2007〕3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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