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5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O 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