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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上半年卷烟产品质量监督市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烟科[2003]514号

颁布时间:2003-08-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国家局(总公司)于2003年7月下旬对福建、重庆、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省(市、区)等12个市场进行了2003年上半年卷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到全国17个省(市、区)58家卷烟企业生产的112个牌号(规格)的卷烟,其中:烤烟型卷烟108个,占96.43%,混合型4个,占3.57%。一类烟21个,占18.75%,二类烟24个,占21.43%,三类烟48个,占42.86%,四类烟19个,占16.96%。名优卷烟35个,占31.25%。

  本次抽查到的112个卷烟产品中,合格产品数为112个,抽查合格率为100.00%。详见附件1.

  二、总体质量分析

  从检查结果看,卷烟产品总体质量水平保持稳定。本次抽查综合得分列前十名的牌号分别是:皖烟(醇和)、阿诗玛、都宝、黄山(红)、帝豪(金)、金芒果(绿)、猴王(金卡)、七匹狼(红)、红山茶、红金龙(精品)。

  (一)焦油量指标

  本次抽查到的112个牌号(规格)卷烟产品,焦油量平均值为14.24毫克,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43毫克;与2002年全年焦油量加权平均值相比,下降了0.32毫克。烤烟型、混合型卷烟焦油量平均值分别为:14.29毫克、12.85毫克。一类烟焦油量平均值为14.65毫克;二类烟为14.11毫克;三类烟为14.18毫克,四类烟为14.12毫克(详见附件2)。本次抽查中,焦油量得零分的产品有5个,占总数的4.46%,分别是华美的骆驼、赣南的金赣(红)、新晃的云湖、成都的娇子(阳光)、重庆的宏声(精品)。烟气烟碱量得零分的产品有10个,占总数的8.93%。

  焦油量低于15毫克的有78个牌号,占69.64%,其中低焦油牌号为芜湖卷烟厂生产的"都宝"(8mg)、什邡卷烟厂生产的"国宝(9mg)".焦油量高于17毫克的有2个牌号,占1.79%。

  经统计,本次抽查到的样品烟蒂长度平均值为31.8毫米,有3个样品的烟蒂长度达到39毫米,已经超过吸烟机抽吸极限,同时也说明了个别企业所采用降焦手段的单一性。单口焦油量平均为1.78毫克,有4个样品的单口焦油量达到2毫克以上。

  (二)感官质量

  本次抽查,感官质量得分在88分以上的有28个牌号,占25.00%,其中90分以上的有6个牌号,分别是:皖烟(醇和)、七匹狼(红)、黄鹤楼(精品)、阿诗玛、南京(精品)、娇子(红)。感官质量的分布情况见附件3.

  从评吸结果分析,主要有以下特点:

  1、内在质量基本稳定,一些质量指标有所提高,市场与产品风格的结合程度进一步提高,同质化的现象有所改变,一些产品的香气、嗅香以及烟支设计上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如红杉树、金圣、七匹狼、兰州、黄鹤楼等牌号。

  2、降焦保香工作成效显著,降焦带来的香气量减少、刺激性增加的负面影响逐步得以克服,香气、口感和吃味保持了较高的质量水平。

  感官质量波动在+4分以上有1个牌号,占0.89%。

  (三)包装与卷制质量

  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在100分的有9个牌号,占总数的8.04%,分别是:石狮(红)、娇子(红)、宏声(精品)、白河桥(白)、散花(蓝)、华山、猴王(金卡)、刘三姐(特醇)、华人(金);得分在92分至100分间的有85个,占75.89%;得分在80分至92分的有16个,占14.29%;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统计情况见附件4.本次抽查,所有检测项目均以企业产品设计值判定,外在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烟支、包装外观质量缺陷明显减少,说明企业工艺质量控制水平明显提高。但部分产品薄膜内喷码粘连小盒问题比较突出,应引起重视。

  本次抽查同时也发现,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卷烟包装有关用语的通知》(国烟办综[2001]65号)有关非质量标识不得标注的规定,如使用"中国名烟"、"地方名烟"、"精品金奖"等。

  (四)卷烟条码质量

  本次抽查首次将卷烟条码列入检验项目(未列入考核指标),检验依据为GB12904-2003和GB/T18348.经检验:

  1、条盒条码不合格7个,其中不读码1个,综合质量等级为0级的1个,无条码1个,国家局卷烟代码系统数据库中查不到的4个。

  2、小盒条码不合格11个,其中不读码2个,综合质量等级为0级的5个,数据库中查不到的4个。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

  三、名优烟卷烟质量分析

  在本次抽查的112个卷烟牌号(规格)中,有35个名优卷烟产品,占总数的20.18%。总体质量水平基本稳定。

  35个名优烟焦油量平均值为14.59毫克,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但比去年下半年上升了0.37毫克,其中焦油量低于15毫克的有23个牌号,占名优烟的65.71%。名优烟感官质量检验得分在87分以上的有22个牌号,占62.86%。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在92分以上的有34个牌号,占97.14%;综合得分在89分以上的有32个牌号,占91.42%。

  四、监督后处理

  (一)各卷烟企业要认真落实今年七月召开的全国烟草专卖局长(公司总经理)座谈会精神,按照姜成康局长要求,"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推进降焦减害工作".市场对卷烟低危害的要求是今后的中式卷烟的发展方向,2000年国家局已明确提出,到2005年全国卷烟平均焦油量达到12毫克/支左右,继而在去年四月国家局办公会又进一步提出了"从2004年7月1日开始,卷烟焦油量(盒标)在15毫克/支以上的产品,不得进入中国烟草中心交易"的要求,也就是说,目前盒标焦油量超过15毫克的产品,在明年7月1日前,卷烟生产企业应完成盒标焦油量的变更工作,否则,将不得在市场销售。希望各省级局、省级工业公司和企业应提前做好各项技术保证工作。

  (二)对本次焦油量检测得零分以及检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有关企业要认真查找原因,落实改进措施。对本次卷烟条码检验中发现的识读性差、未列入系统库等问题,有关企业要认真排查并按国家局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今后条码质量将列入质量监督检查指标,以保证国家局"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及时投入使用。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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