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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内河货运发票上“+”标识的含义

2009-11-4 13:8 北京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公路内河货运发票上“+”标识的含义?

  【解答】

  根据文件京地税票[2006]497号规定,为了保证在稽核比对时正确区分收货人、发货人中实际受票方(抵扣方、运费扣除方),在填开《货运发票》时应首先确认实际受票方,并在纳税人识别号前打印“+”号标记。“+”号与纳税人识别号之间不留空格。在填开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栏目时应分二行分别填开。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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