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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不申报缴纳税款承租人是否担责

2010-6-17 11:45 广东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出租人不申报缴纳出租收入税款的,承租人是否要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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