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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是怎么核算

2009-12-8 13:59 唐爱军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污水处理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是合并核算还是单独核算,如合并核算是记入屋建筑物还是机械设备类?

  【解答】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分类及分项方法。

  污水处理池和污水处理设备的会计处理也应根据上述原则,考虑使用功能、使用寿命等因素来进行判断,但实践中可能视工程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处理池及设备是为某单项建筑物(或生产线,下同)配套且属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可以将其价值计入该建筑物价值;如果是为多项建筑公用或独立设计建造的则应该单独核算。至于处理设备与处理池是合并还是分项核算,也应视各自价值、使用功能、使用寿命等因素来判断,通常的处理思路是(实践中可能不限于此):如果其各自价值均较大或预计使用寿命相差较大,则应分别核算;如果其中一项价值较大,另一项较小,则可以将其并入价值较大的一项核算;如果其各自价值均不大,且预计使用寿命相差不大,可以合并作为污水处理设施核算。当然,实践中还是应该根据准则制度的规定判断处理。不过通常情况下,将相关设备与建筑物(或构筑物)分别核算更便于后续的会计处理。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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