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热点实务> 正文

购买职工食堂的炊具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010-11-11 15:29 厦门国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购买用于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买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属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