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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信贷损失会计新规制定达成共识

2011-1-21 15:52 戴正宗 【 】【打印】【我要纠错

  迫于压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目前已联合出台信贷损失会计新规,并将于2011年1月底对外公布其修改建议,该建议是关于信贷与开放组合中管理的其他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贷损失的会计处理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它的会计处理决定了在摊余成本的计量方法下,不良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减值处理。

  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对信贷损失的计提均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的方法,即贷款减值损失的确认前提是发生了准则规定的、特定的减值迹象。但是这种方法在这次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却受到了批判,因为它过早地防止了公司对于预期损失的会计处理。而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实体免受预期损失的打击才是趋利避害的关键所在。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IASB与FASB曾分别公布过有关金融资产信贷减损的修改模型。尽管欧美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对这一准则提出了更具前瞻性的修改建议,但二者不同的修改模型成为横亘在该准则“趋同”面前的最大障碍。

  作为对20国集团(G20)、金融稳定委员会(G20内设机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及其他机构对“趋同”所提要求的回应,欧美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目前已就信贷损失会计新规的修改达成共识,它们将共同合作对各自的模型进行修改。

  欧美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表示,最新减损模型将以预期损失为基础,为信贷损失会计准则提供更具前瞻性的做法。有关该准则的修改建议细节不久将会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公之于众。同时,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表示,它们将对新模型在实际应用中的反馈情况给予高度关注,以便及时修改,使其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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