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业界动态> 正文

FASB提议明确私营公司公允价值豁免规定

2013-1-22 10:23 中国会计视野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一份《会计准则更新》提案,旨在明确私营公司及非上市的非盈利组织公允价值披露的豁免规定。

  2011年第4号《会计准则更新——公允价值计量》(第820号议题)为了实现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GAAP)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相关规定的一致性,而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进行了修订。本次发布的提案正是针对这一修订,进一步明确私营公司及非盈利组织公允价值披露豁免规定的范围及适用性。

  本份提案建议对原有规定进行修订,以明确私营公司及非上市的非盈利组织在披露某些资产负债表项目(这些项目未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相关公允价值却予以披露)时,“公允价值的层级架构,公司据此将公允价值的计量完全划归为1、2、3三个层级”这一披露规定并不适用。

  外界一直促请FASB减轻私营公司及非盈利组织公允价值计量工作的繁重性。为此,FASB的上级组织——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FAF)近期成立了美国私营公司委员会(PCC),该委员会将为私营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差异进行投票表决并提供建议(详见《PCC举行成立大会并确定四大研究课题》,http://news.esnai.com/33/2012/1215/84094.shtml)。

  该份提案可在www.fasb.org网站查阅并进行评论。FASB促请利益相关者在2013年1月22前查阅议案并提出意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文会计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