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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9]277号

颁布时间:2009-04-07 10:40:4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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