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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会便[2012]4号

颁布时间:2012-02-09 10:24:05.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改进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企业产品成本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在2011年年初将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列入了工作计划,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请各地组织征求本地区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电话:010-68552527

  传真:010-68552528

  邮箱:wanghong@mof.gov.cn

  附件: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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