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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启用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

冀财会[2010]5号

颁布时间:2010-06-24 09:10:03.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省直各部门:

  2009年,在省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81个主管预算单位完成了财务软件升级工作,63个主管预算单位实现了与财政部门间的财政财会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相关软件基本成熟,已经具备了全面推广应用的条件。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起,在省直主管预算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启动平台应用工作。为便于省直各单位用实、用好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应用单位范围

  除下列单位外,省直所有主管预算单位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平台应用范围。下列单位暂不纳入范围:部队单位,包括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武警边防总队、省武警消防总队、省警卫局;重点涉密单位,包括省国家安全厅;中直垂管单位,包括省专用通信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二、平台应用内容

  纳入平台应用范围的各级预算单位(包括主管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下同),在平台应用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省级预算单位统一会计制度及会计科目设置规范》(以下简称“《统一会计制度规范》”)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建立会计账簿、设置会计科目和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1、科学建立会计账套。有系统预算或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建立机关账套外,还需建立系统账套,单独核算反映。

  2、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范》,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原则上,各预算单位不能对会计科目进行扩展,确有需要的,只能在现有科目上增设下级科目,不能增加同级科目,扩展后要及时上传平台。

  3、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五维明细延伸核算”。五维明细延伸核算中,资金类型和支付方式不允许扩展,功能分类、经济分类及项目可根据需要扩展,但扩展后要将相关内容及时上传平台。

  4、充分利用共享数据,自动生成会计凭证。为减轻预算单位财会人员手工工作量,平台为各预算单位提供了《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授权支付凭证》、《直接支付凭证》和《预算拨款凭证》4种业务单据的业务数据,各预算单位要使用会计核算软件的凭证自动生成功能,生成相关会计凭证。不能自动生成4种业务单据会计凭证的,要人工勾对手工填制会计凭证与业务单据的关系。

  (二)全面实现会计电算化,确保会计核算工作正常进行。全面实现会计电算化是确保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运行和会计基础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保障,对尚未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要抓紧采购符合平台建设要求的会计核算软件;已经实现会计电算化但不能与财政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的单位,需将会计核算软件升级为符合平台建设要求的软件。会计核算软件升级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财务软件,二是平台单位端软件,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全部安装并调试成功才能确保平台畅通。

  (三)高度重视应用工作,按时报送财务数据。各预算单位使用已经省财政厅测试通过的升级版会计核算软件,只需设置具体报送时限(报送周期及时间点可在单位端软件中设置,数据报送时间点可选在网络相对空闲时),系统能够按照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系统要求自动报送相关信息数据。主管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都可直接向省财政厅报送数据,不影响主管部门汇总使用财务会计信息。各预算单位在每日记账完成后即报送相关财会数据,业务量较小的每周至少向财政部门报送一次数据,各单位每月月底必须报全本月财会数据。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督促所属单位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数据及时报送,提高省级财会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各主管预算单位务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机关、系统账套的数据报送工作;驻石二级和基层预算单位应于2010年3月底前实现数据报送工作;驻石以外所属单位联网有困难的,可推迟数据报送,但最迟不晚于2010年6月底。

  (四)运用财政财会平台,加强财务监管分析。为使各部门及时掌握所属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平台为各主管预算单位提供了财务核算数据管控、自动对账、单位基础信息查阅等功能,各主管预算单位通过平台可方便地查阅所属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情况、总账明细账情况、数据传输报送情况等信息。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熟练掌握平台运行的各项功能,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分析利用。

  (五)认真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并及时规范上报。平台为各单位提供了展现单位内部制度和单位基本情况的单位基础信息模块,方便了预算单位间相互交流和对所属单位监控指导。各预算单位都要认真整理单位基础信息,及时规范填报,单位基础信息首次报送应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单位内部制度和单位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具体填报、更新请参阅平台使用说明。

  (六)充分运用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平台提供了强大的信息交流功能,今后省财政厅将通过此平台发布信息、部署工作,各预算单位可通过此平台上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讨论问题。各预算单位要运用平台及时反映在平台应用中的问题、意见、建议和先进经验与做法,加强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间、以及预算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各预算单位要经常查阅交流平台,学习相关预算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在单位制度建设方面要加强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三、平台联网要求

  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运行在省级电子政务内网,省直各预算单位可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实现与平台的联通。目前,绝大部分省直主管预算单位已经实现了与电子政务内网的联接,尚未联网的各预算单位,要尽快实现与省级电子政务内网的联接。确有困难不能实现与省级电子政务内网联接的,可通过ADSL与省财政厅直接联接。驻石家庄市区以外的预算单位,可通过租用数字电路或ADSL方式与省财政厅联网。具体联网问题可咨询省财政厅信息中心(伍均玺,0311-87034375)。

  四、平台综合展现系统运行要求

  各主管预算单位可使用平台综合展现系统,查阅所属预算单位的资金支出明细情况,对所属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程度、会计核算质量等进行检查。参照以下操作,可登录到平台综合展现系统:

  网址为::7001/portal

  用户名:PT+单位编码

  口 令:默认为空,前提是必须插CA身份认证KEY使用

  在“平台财务数据展现”下“预算单位查询”中的“凭证查询”处,可检索单位已上传至平台的凭证。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运行顺畅

  (一)充分认识平台建设的意义,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建设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财政预算信息、财政预算执行信息与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信息的共享与对接,预算单位可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自动对账、会计凭证自动生成、会计信息及时汇总及数据报表的网上报送等工作,并能够实时汇总下级单位的数据信息,从而实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系统相关财务数据,为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分析利用工作,更好地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持服务奠定数据基础。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将从整体上减少省级预算单位的会计工作量,改善单位的会计核算手段,提升单位的预算执行能力,对全面提高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全面提高单位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准确性和绩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已列为财政部力推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也是我省财会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分。为此,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各预算单位要安排专人,定岗定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省财政财会信息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培训指导,促进平台规范运用。平台应用培训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证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准确运用的关键。《统一会计制度规范》与各预算单位的原科目设置可能存在一些差异,有的单位甚至从来没有使用过明细延伸核算。因此,为了便于预算单位掌握好、使用好新科目体系,各主管预算单位要认真研究《统一会计制度规范》,结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培训指导,并做好会计制度、平台应用指导工作,促进平台的规范运用和各项制度规范的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为了切实保障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的顺利运行,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做好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工作,保证平台运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环境。没有进行财务软件升级的,要抓紧做好软件升级工作;没有联网的,要抓紧实现与财政部门联网;微机运行效率偏低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设备更新,以提高系统运行性能,促进平台的正常运行。

  (四)加强监督考核和督导。为了确保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取得实效,平台应用作为预算单位应完成的重要工作,列入财政对预算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省财政厅将采取抽查、现场督导等手段,加强对各单位平台应用的监督考核。对于平台应用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于不能及时报送数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主管预算单位也应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规范使用信息平台,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提高财会信息质量。

  平台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1、单位预算、项目预算方面

  负责人:省财政厅预算处 张拥军

  电 话:87011251—6615 87020510

  经办人: 省财政厅预算处 牛丽华

  电 话:87011251—6601 87010235

  2、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账套设置方面

  负责人:省财政厅国库处 贾秀申

  电 话:87011251—7007 87033471

  经办人: 省财政厅国库处 刘宝贤

  电 话:87011251—7006 87872745

  3、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

  负责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黄英辉

  电 话:87011251—6817 87016566

  4、软件升级、网络联通、数据报送、功能启用方面

  负责人: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赵增群

  电 话: 87011251—7213 87874419

  经办人: 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卫耀伟

  电 话:87011251—8028 87874951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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