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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0-10-14 11:58:50.000 发文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经贸委,乌昌财政局及各地州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0]30号)要求,为做好2010年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的范围

  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的范围包括:享受2010年度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的社会效益,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绩效考评工作各项指标以2010年9月30日为统计日期。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

  2、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申报材料预定的时间进行。

  3、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生产规模是否得到改善。

  (二)资金使用情况:考评资金使用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合规,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三)项目的经济效益:考评已完工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应上缴税金、利润总额。

  (四)项目的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对引导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带头示范作用、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方面作用以及在新增就业、增加当地收入等方面的效果。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考评各地州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是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位,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三、绩效考评的工作程序

  (一)各地州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填写《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表》(附件一),撰写本地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二)各资金使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填报《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表》(附件一)。

  (三)自治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投资处负责汇总分析绩效考评结果,撰写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四、报送时间

  (一)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会同财政部门于10月15日之前,将《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表》(附件一)和绩效评价报告以资质及电子版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投资处。

  (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投资处汇总分析各地州(市)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填写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三)并撰写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报告,并于10月20之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五、联系方式:

  1、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联 系 人:范云霞

  联系电话:0991-2816324

  传真电话:0991-2826453

  电子邮件:xjczqyc@sohu.com

  2、自治区经信委规划与投资处

  联 系 人:白 桦 吴 剑

  联系电话:0991-4523759 4521014

  传真电话:0991-4523005

  电子邮件:xjjmwtzc@163.com

  附件:1、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表

  2、《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表》填报说明

  3、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汇总表

  附件下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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