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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日照市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鲁会协[2011]44号

颁布时间:2011-11-12 08:54:36.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日照东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日照天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我协会行业检查制度以及《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区域自律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和规定,决定对你2家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和指导思想

  坚持帮助、教育、促进、提高的原则,依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省注协关于行业自律监管的有关规定,加大对被检查事务所办所条件、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执业质量、行业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打击压价竞争、违规代理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行业自律行为。同时贯彻“严格检查,严格惩戒,树立协会行业检查的权威性”的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树立协会行业权威。通过检查,积极推进行业区域自律工作,不断督促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增强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共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检查事务所是否达到法定办所条件,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执业,内部治理机构是否健全、有效,运作是否规范;事务所业务收费执行情况如何,是否存在压价竞争;是否存在利用其他中介承揽业务,支付业务分成回扣行为;执业是否进行有效控制,执业质量如何;是否遵守行业自律各项规定,是否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隐瞒收入,偷逃税费等问题。

  抽查2011年1月1日以来的审计、验资业务报告。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本次检查为实地检查。

  三、检查工作组织和时间安排

  协会检查工作在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监管部组织实施。11月23日进驻事务所,每家现场检查时间2-3天。

  四、对被检查事务所的要求

  (一)自查准备工作。

  1.被检查事务所应当自接到检查通知之日起,抓紧做好业务报告及工作底稿的立卷归档工作;2.被检查事务所须在检查组进驻现场检查前针对检查内容准备好自查报告。

  (二)实地检查配合工作。

  检查组进驻检查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2.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事宜;3.机构相关负责人和执业注册会计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4.及时为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5.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希望被查事务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接到通知后,认真搞好自查和工作底稿整理工作,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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