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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

云会协[2011]109号

颁布时间:2011-12-20 08:48:5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处理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总体情况

  2011年是省注协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第二轮的第3年,全省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省注协2011年结合行业“制度建设年”活动,在系统总结历年监管工作和诚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行业监管制度重大改革及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制定了《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管理办法》,修订了《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办法》、《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和维权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办法,并引导和督促事务所年底前建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为明年全面推行新审计准则奠定了制度基础。

  根据执业质量检查的总体要求,协会将2010年云南省综合排名前二十名的事务所列为2011年主要检查对象,在被检查的10家事务所中,有5家是中型事务所,3家是新设事务所、1家是被投诉举报的事务所、1家为随机选取的事务所。检查的10家事务所分别为:云南中和宏睿会计师事务所、文山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昆明精诚会计师事务所、昆明勤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云南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云南熙信会计师事务所、昆明群兴会计师事务所、昆明天虹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从参加中注协执业质量培训的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中选调了12名作为执业质量检查人员,与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28人的执业质量检查团队,共分为4个检查组进行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检查内容除了职业道德规范、质量控制环境、合伙人机制、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规范、业务执行、监控、信息系统等9个要素的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外,还抽查了部分审计业务项目(包括44份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报告,25份验资报告,2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

  2011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全面贯彻系统风险检查的理念与方法,着力体现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和业务项目检查并重的要求。对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检查,重点关注和评价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对业务报告的检查,为能全面反映被检查事务所的总体执业水平,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检查人员根据被检查事务所的业务类型、业务规模、内部控制制度、人员构成、签字注册会计师及业务收费等情况,采用重点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由于本年选取的检查对象主要是云南本土的中小型事务所,业务对象主要是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故主要针对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及特殊项目审计等几个方面实施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总体上,被检查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环境进一步改善,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质量控制水平有所提高。与以往年度相比,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所减少。但在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少数事务所存在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未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或补充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个别事务所管理层的经营理念是以市场为导向,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开发上,导致业务承接阶段就已经给事务所带来了风险。少数事务所存在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和监控制度未有效执行,合伙人考核及晋升机制不完善。部分事务所信息系统方面在财务管理、审计作业、业务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未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信息系统。在审计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个别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关键审计领域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适当,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够恰当。

  依据《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办法》的规定,省注协下发了10家事务所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意见。根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2011第二次会议决议,对今年检查的10家事务所给予提示性公告,责令在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方面存在缺陷,质量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的昆明天虹会计师事务所、云南熙信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并列入2012年执业质量检查范围。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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