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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会计、统计报表和缴纳会费相关问题的通知

云会协[2012]3号

颁布时间:2012-01-10 09:34:58.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统计报表汇总和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表报送要求

  1、报表报送时间及内容:根据中注协的要求,并通过“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网络上报2011年度会计、统计报表。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2年3月10日以前根据《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将2011年度会计报表、2011年度事务所统计报表、201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考核评比表、一起报至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部。审计报告要求见修订后的《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云会协[2007]64号)相关要求。

  2、报表内容:会计报表具体包括: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该表2011年修订,表样发生变化,该表新旧表对照说明见附件)、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项税款情况表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统计报表包括: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报表格式详见附件)

  3、报表填报要求:报表数字填写要求真实清晰、准确无误,采用计算机打印,报表之间勾稽关系正确(参看附件表间审核公式说明),报表内容真实、完整、详细、准确;报表封面需填写事务所代码,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避免重复汇总,跨省联合的事务所报送报表采取“属地原则”,省内设有分所的事务所一律由总所汇总后一并报送,事务所总部、分所报表作为附件报送。

  4、年度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事务所报送的报表应包含事务所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不得瞒报、漏报、虚报。

  5、请各事务所将单位名称填写规范完整,单位编码按注册部的统一编制的机构代码规范填写,如需查询可到协会网站上查找或打电话到财务部询问单位编码。

  二、关于行业报表网络报送问题

  为做好2011年度事务所报表网络汇总工作,协会定于2012年2月3日召开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会计报表网络上报培训会议,到时进行培训后填报上报。

  三、关于缴纳会费的有关问题

  1、会费缴纳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缴纳标准是:以2011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

  (注:上缴会费以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计算,其中任何收入都不得从中扣除。)

  个人会费按照2011年12月31日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每人1000元缴纳,缴纳会费时请附报注册会计师名单。

  2、跨省联合的事务所按“属地原则”缴纳会费,省内设有分所的事务所统一由总所缴纳会费。

  3、在缴纳会费同时,请把2012年度公告费(标准:注册会计师每人100元)和2012年度的后续教育培训费及资料费(标准:培训费注册会计师每人240元、资料费每人260元)一同缴纳。

  4、缴纳时间要求: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2年3月15日以前将年度会费缴至省注协财务部。会费收缴一律不收取现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与协会财务部核对数目后,昆明地区事务所请按照要求自行进账缴款,地州事务所通过银行汇款缴纳。之后协会财务部凭进账单和汇款单开具收据发票。(并附上相关名单)

  5、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银行账号:

  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5楼

  邮编:650051

  户名: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昆明市建行城北支行

  账号:53001905036050721367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与省注协财务部联系)

  联系电话0871-3138605,联系人:王旋、任珞宁。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及审核公式

     2、业务收入表新旧表对照说明

     3、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报表及审核公式

     4、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考核评比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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