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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的通知

京民办发[2012]24号

颁布时间:2012-01-31 17:11: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民政局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单位、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已于2012年1月30日经中共北京市民政局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大力弘扬和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结合首都大民政建设实际,现就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建设大民政文化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城市发展进步的灵魂。文化是旗帜,是方向,是境界,是形象。每一次文化的觉醒和繁荣,总是引领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在北京全面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阶段,建设大民政文化,对于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大民政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建设大民政文化,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客观要求。当前,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奋力开创首都文化建设新局面,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民政工作历史悠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其包含的乐善好施、邻里互助、孝亲敬老、拥军爱国等情怀,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精神,亟需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深入挖掘民政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觉与自信,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弘扬优良传统文化,赋予时代发展内涵,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首都文明程度,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

  (二)建设大民政文化,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要求。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面对当今社会思想认识深刻变化、价值观念多元繁杂的状况,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亟需建设大民政文化,回应民众诉求,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共识,整合人才、资金、信息、设施等资源,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贯通、内外结合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民权和民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福祉水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设大民政文化,是深化大民政建设的内在要求。民政工作领域宽广,民政文化源远流长,从西周的“敬天保民”、唐宋的“安民立政”到清代的“为民治事”;从建国初期的“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到新时期的“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都是民政文化的时代表征。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没有先进的文化引领,没有持久的文化创新,民政事业很难发展壮大。深化大民政建设,亟需建设大民政文化,发扬“孺子牛”奉献精神,培育民政人共同的理想信念,增强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意识,形成更高的价值追求,为大民政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通过建设大民政文化,进一步展示民政部门新形象,提升民政事业社会公信力,扩大民政文化社会影响力,赢得社会各界对大民政的广泛认同,共同推进民生事业大发展。

  二、明确发展目标,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

  大民政文化是大民政建设之魂,是指在大民政建设的过程中,以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价值目标,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既包含理想信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道德品质、作风面貌,也包含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设备设施等。大民政文化既是对传统民政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对传统民政文化的重构、拓展和提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以推动大民政建设为主题,以践行民政核心理念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民生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注重中外民政文化、传统与现代民政文化、民政文化与其他领域文化的融合,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使之成为指导和推动大民政建设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基本的行为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文明道德风尚的形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做出更大贡献。

  (二)核心理念

  在大民政建设中,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在认真总结、提炼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本质特征、时代风貌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以“民本、务实、平等、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大民政核心理念。

  民本是大民政文化的根本宗旨,其含义就是以人为本,体现了爱国主义的根本内涵,也反映出民政的担当和责任。民政干部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民政工作的最高标准,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赖和拥护。

  务实是大民政文化的精神内核,其精髓就是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这是民政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创新的根本所在。大民政建设着眼于人民群众需求,把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信号,以推动问题解决为导向,科学施策民主施策,让惠民举措真正惠及百姓。

  平等是大民政文化的价值追求,也是包容的题中应有之意。民政工作是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的是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平等是相对于公平更高层次的追求,也是首善之区善行之域的必然选择,使每一个公民都能有尊严地生活。

  奉献是大民政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厚德的充分体现。民政工作服务的大多是基本群众,做好工作尤其需要有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精神。同时,民政工作中的扶危济困、尊老爱老、邻里互助、拥军爱民等内容,对提升社会道德水准、构建和谐社会起着基础性的推动作用。

  随着大民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大民政核心理念的内涵与外延将不断丰富完善,成为首都民政人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推动大民政事业蓬勃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思想道德显著提升。全面践行大民政核心理念,首都民政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示,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民政人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获得百姓广泛称赞、社会普遍认同。

  ——民政活力竞相迸发。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大民政建设体制机制,掀起建设大民政文化的热潮,在传承民政优良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树立新典型、凝练新经验、创造新素材,推动民政文化与民政事业协调发展,成为全国民政文化创新的策源地,引领全国民政文化新发展。

  ——民政事业蓬勃发展。坚持以文化引领民政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健全完善适度普惠的民生福利体系、共治共建的社会管理体系、覆盖城乡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让首都人民群众人人得实惠、生活更幸福、社会更和谐,使首都民政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宜居首善之区和先进文化之都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文化魅力彰显。充分挖掘民政文化资源,展现民政工作的历史风貌和文化魅力,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公众对大民政建设的理解和认同,大民政文化在教育人民群众、鼓励乐善好施、塑造美好心灵、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等方面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落实工作任务,全力建设大民政文化

  践行大民政文化的核心理念,要以大民政的理论体系为统领,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断提高民政文化的自觉与自信,实现民政文化自强。

  (一)践行核心理念,提升大民政文化软实力

  践行大民政核心理念是民政系统弘扬北京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要紧扣大民政核心理念,加强民政文化创新,丰富民政文化内涵,提升文化软实力。

  增强民政事业创新驱动力。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引领,以全面加强组织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的,探索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努力形成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创新人才大量涌现的组织环境。对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对于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瓶颈和制约性问题,对于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前瞻性问题,要勇于面对,敢于担当,把民政机关建设成为加快民政文化科学发展的引领者、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提升民政事业社会公信力。适应社会转型,进一步调整“民”与“政”的关系定位,加快由单向管制型向沟通合作型的转变。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增强政策的公平性。加大信息公开度,提升民政工作全程的透明度,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加快健全民政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民政廉政文化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岗位责任制,开展民政工作绩效评估,推动民政系统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民政事业社会公信力。

  扩大民政文化社会影响力。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提升民政工作的文化品质,深入挖掘民政文化的丰富内涵,加强民政文化资源整合,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使民政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出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民政文化作品,塑造民政文化品牌,提高民政事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树立一批民政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鼓舞振奋民政工作者的奋斗精神,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民政文化精品项目,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不断扩大民政文化社会影响力。

  (二)注重文化传承,丰富大民政文化内容

  民政各项业务都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孝道文化、社区文化、慈善文化等既是民政部门所特有的,又对推动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要适应时代要求,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成果,不断丰富大民政文化内容,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传承孝道文化。以“孝星”评选为载体,传承“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孝道文化,倡导敬老爱老助老道德风尚,广泛开展新时期孝文化传播,形成更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长寿的人文和物质环境。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社会氛围。

  繁荣社区文化。加强城乡社区文化建设,倡导共建共治的社区建设理念,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打造“邻里互助、共建共享”的社区亲和文化。倡导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理念,广泛动员居民群众投身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社区生活理念,适应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引导城乡居民转变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形成具有现代文明特点的社区文化习俗。

  弘扬慈善文化。加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捐赠、福利彩票、见义勇为等领域文化融合,大力弘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扶弱助残、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宣传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的公益理念,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加强慈善文化宣传教育,将慈善公益意识培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意识教育,鼓励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发扬双拥文化。整合优抚、安置、军休等领域文化资源,加强军地文化沟通融合,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宣扬革命烈士爱国情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和奉献品质,切实增强军地双方的爱国双拥意识。创新双拥共建形式,不断提升双拥共建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实现富国强军统一。

  发展社团文化。建设社会组织主流文化体系,形成有利于统一思想意志、传承优秀历史传统、凝聚诚信自律精神、协同参与社会建设的社会组织主流文化理念。吸收借鉴国内外社会组织先进工作方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首都特点、大民政特质的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多元载体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在服务民生、整合资源、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加强道德约束、增强行业认同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丰富社会组织主流文化内涵。

  保护地名文化。将政区地名保护纳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内容,加强古都历史文化地名的传承与保护,倡导尊重历史、继承历史的地名文化新风尚;发挥政区地名传承历史文化功能,加强政区地名文化研究,整合部分享有盛名的政区地名辖区;大力宣传政区地名的文化内涵,树立一批政区地名精品,形成政区地名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点的良好态势。

  拓展婚俗文化。引导婚俗改革,尊重多元婚俗礼仪,倡导适度从简的婚礼消费观,抵制封建低俗文化和铺张浪费现象,转变重婚礼轻登记的观念,弘扬“文明向上、适度从简、内涵丰富、理性高雅”的现代婚俗新风。弘扬宽容、理性、和谐的婚姻理念,倡导夫妻互相忠诚、相互尊重,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创新殡葬文化。破除封建迷信和传统陋习,引导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和消费观,大力提倡“科学、节俭、文明、生态”殡葬新风尚,营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文化氛围。深化殡葬改革,创新殡葬管理和服务模式,构建殡葬公益惠民体系,倡导小型化、精品化、环保化、艺术化的安葬方式和多样化、简朴环保的祭扫方式,逐步推动全社会移风易俗、文明丧葬。

  (三)创新文化载体,搭建大民政文化建设平台

  创新大民政文化载体是弘扬大民政文化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大民政文化平台建设,塑造民政形象,扩大民政影响。

  加强研究基地建设。依托民政文化研究会,深入开展大民政文化理论研究,完善大民政文化理论体系。召开大民政文化专题联席会,开展大民政文化课题研究,定期发布理论研究指南,出版大民政文化研讨论文集。广泛利用科研院所、学术机构的智力资源,打造民生智库。动员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大民政文化研究,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积极作用,推出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大民政文化研究成果。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以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建设为重点,打造大民政文化建设培训基地。组织编写系列大民政文化丛书,撰写大民政文化培训教材,加强对民政干部和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使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具备与大民政建设相适应的理想信念、思维方式,社会工作者全面认识理解大民政建设,增强大民政事业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加强展示基地建设。规范民政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民政形象,充分展示大民政文化建设成果。注重文字、音像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民政博物馆,打造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展示民政文化发展历程。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民政系统工作场所,展现民政文化内涵,彰显民政人的亲和力。

  加强传播基地建设。整合北京社区报、网站、微博、96156热线等民政传媒资源,建立民政传媒集团。以北京社区报转企改制为契机,在全面实现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增加报社自我发展能力。加强民政传媒集团与北京城市广播、千龙网等媒体的合作,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传播体系。梳理民政各业务领域专刊,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发展具有民政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不断推出文化创意产品,提高大民政文化的美誉度。

  (四)坚持文化引领,推动首都民政事业大发展

  要坚持以大民政文化为引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首都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进民政政策创制。全面梳理民政政策的价值观,转变民政人的工作态度、思维习惯,把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作为民政政策创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以务实为原则,确保民政各项政策,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民本为宗旨,着眼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和法制建设,用更多的惠民成果赢取人民群众对大民政建设的支持。以平等为目标,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城乡统筹、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标准,推动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适度普惠型民生福利格局。

  完善社会协同机制。从文化的视角重新审视和思考,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的协同机制建设,借鉴项目管理的成熟理念和经验,探索多利益方、多部门、多领域之间协同合作的方式、方法,在合作中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改变角色定位,转变政府职能,将民政部门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结合,主动与管理对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走社会化发展的道路。通过建设大民政文化,弘扬先进文化理念,引领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增强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科学理性、健康文明、团结友善、诚信宽容的社会道德风尚。

  打牢基层工作平台。进一步理顺政府专业管理与社区自治关系,以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城乡社区为依托,打造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保障大民政在基层的有效落实。以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为纽带,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在城乡基层建立民政工作平台,造就一支专职基层民政队伍,增强民政政策的执行力。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工作者对大民政文化的认同,引导他们自觉宣传大民政,践行大民政,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群众合理诉求,立足基层实际,为丰富和完善大民政政策提供实践支撑。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建设大民政文化提供坚强保障

  建设大民政文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各区县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从组织、队伍、资金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为推动首都大民政文化发展繁荣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和区县民政部门要成立建设大民政文化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大民政文化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大民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领导作用。要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意见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大民政文化建设讨论活动,推动大民政文化建设深入发展。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将文化建设考评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每年将组织检查考评并形成督查报告。各区县、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大民政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民政系统各级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发挥优势,全力推动大民政文化的发展。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主动投身大民政文化建设,为建设大民政文化献智献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顺应建设大民政文化的要求,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文化素养,增强战略思维、统筹谋划、改革创新能力。强化民政干部的文化意识,主动站在文化的角度来思考民政工作,总结提炼民政工作的文化内涵,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文化品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将建设大民政文化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敢于创新、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建设大民政文化的热情。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采取社会合作、岗位实践、在职进修、交流培养等方式,提升民政干部文化建设能力。深入挖掘民政队伍的文化创新潜能,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干部职工投身建设大民政文化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三)加大经费保障。加大大民政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民政文化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文艺创造。建立建设大民政文化评选奖励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民政文化作品,对优秀文化作品给予奖励,吸引更多文化名家学者关注民政工作、走进民政工作、抒写民政工作。加大对大民政文化平台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强民政活动中心、活动室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有效整合现有各级、各类民政文化设施资源,提升设施利用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探索从社会捐赠资金等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民政文化类公益项目的发展。

  建设大民政文化,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民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北京精神,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的说明

  附件: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的说明

  一、关于制定《意见》的目的意义

  《意见》指出,建设大民政文化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要求、是深化大民政建设的内在要求。正是基于这些认识,局党委决定制定这个《意见》,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制定《意见》,是贯彻党中央、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大民政文化是首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丰富的内容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首都民政人有条件、有责任、有能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为打造中国特色文化之都作出应有的贡献。制定《意见》,因此必须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不断深化大民政建设。

  (二)制定《意见》,为建设大民政文化提供有力指导。制定这个《意见》,提出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这个主题口号,就是要使首都民政人清醒地认识到,大民政建设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必须从文化的视角审视大民政、用文化的力量凝聚共识、扩大影响,推动大民政建设跨越发展。《意见》对建设大民政文化的主题、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为建设大民政文化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指导和遵循,有利于统一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有利于大民政文化的科学发展,以蓬勃发展的大民政文化为首都大民政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三)制定《意见》,具有首创意义。大民政按照“建首善、创”的要求,在许多领域实现了率先发展、引领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是大民政的基本特征。对建设大民政文化专门制定一个《意见》,这在首都民政发展史上是第一次,必将为开启首都民政发展的新时代,引领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潮流做出贡献。

  二、关于《意见》的起草过程及框架

  《意见》起草工作是在局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的。2011年11月7日,市局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学习班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吴世民同志在动员讲话中要求,要深入研究大民政文化,推进首都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12月下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后,局党委立即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查阅了大量资料,进行了深入调研,召开了4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1月4日,又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级领导、局属各单位和部分区县民政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起草小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全会的审议稿。

  《意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明确了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总体要求、核心理念、发展目标。第三部分提出了建设大民政文化的主要任务。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三、关于大民政的核心理念

  核心理念是大民政文化的灵魂和精髓,决定着首都大民政事业发展方向。《意见》在认真总结、提炼民政工作的本质特征、发展实践和时代风貌基础上,初步提出了以“民本、务实、平等、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大民政核心理念。

  民本就是以民为本,体现了民政工作的核心职责。民政部门肩负着改善民生和推进社会建设的重任,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广泛,是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必须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民政工作的最高标准,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实现民政人的价值追求。

  务实就是求真务实,反映了民政部门的工作风貌。民政工作对普通群众来说,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务实是民政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政部门最鲜明的特质。务实,就是要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尊重实际、注重实干、讲究实效,出台更多的惠民政策、实施更多的利民工程,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平等就是实现共享,概括了民政事业的奋斗目标。民政工作是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的是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平等是相对于公平更高层次的追求,也是首善之区善行之域的必然选择,着眼于打破城乡壁垒、地区差别、身份界限,使每个公民都能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

  奉献就是甘于奉献,展示了民政干部的意志品质。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大多是基本群众,更需要有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的精神,这正是一代代民政人身上最高尚的品质、最闪耀的光辉。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尚的道德情操,投身到大民政建设中,用执着和真诚谱写首都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大民政核心理念是一个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发展体系,需要全市民政系统在大民政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加深对大民政文化精神内核和价值追求的实践体悟,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一核心理念,使之永葆生命力,成为指引首都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不竭源泉。

  四、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工作任务

  文化主要包括物质、精神、制度几个层面。《意见》从推进大民政文化整体协调发展的高度,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着眼于文化的精神属性,提出要践行大民政核心理念,提升大民政文化的软实力。二是着眼文化的历史属性,提出要传承民政文化,丰富大民政文化的内容。三是着眼于文化的物质属性,提出要打造四个文化基地,不断夯实大民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四是着眼于文化的制度属性,提出要通过大民政文化的发展繁荣,从政策创制、社会协同、基层工作平台三个方面引领民政事业深入发展。这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从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实体和理念、历史和现实等方面,较为充分地体现了推动大民政文化建设的要求,构成了大民政文化的有机整体。全市民政系统要结合实际不断从广度和深度加以拓展,并内化为全体民政人的价值认同和精神追求,真正把大民政文化与大民政实践结合起来,以文化引领大民政建设,用实践促进大民政文化发展繁荣。

  (一)关于践行核心理念,提升大民政文化软实力。以“民本、务实、平等、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大民政核心理念,是大民政文化的灵魂。讲软实力、文化力,从根本上讲取决于文化核心理念的生命力、凝聚力。《意见》提出从“民政事业创新驱动力、民政事业社会公信力、民政文化社会影响力”三个方面提升大民政文化的软实力。

  (二)关于注重文化传承,丰富大民政文化内容。民政工作源远流长,各项业务都积累了丰富的文化资源。民政文化与群众的生活紧密相联,既具有民政特色,又具有普世价值,对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具有直接推动作用,应该在社会上大力传承和弘扬。从这一考虑出发,《意见》提出要重点继承和发展孝道文化、社区文化、慈善文化、双拥文化、社团文化、地名文化、婚俗文化、殡葬文化等方面的民政文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民政工作涵盖面广,包含子文化内容复杂,各区县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找准自己的位置,深入思考本部门文化与大民政文化的关系,丰富大民政文化内容。

  (三)关于创新文化载体,搭建大民政文化建设平台。创新大民政文化的载体是弘扬大民政文化的重要途径。北京市已有的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北京社区报、北京民政信息网等诸多民政文化建设平台,对于民政文化的建设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为此,《意见》指出要加强“研究基地、培训基地、展示基地、传播基地”的建设,整合、创新现有资源,搭建更为科学、高效、完整、权威的文化建设平台,塑造民政新形象,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关于坚持文化引领,推动首都民政事业大发展。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引领事业深入发展。建设大民政文化,就是要将其融入、贯穿、体现在首都大民政建设的各个方面,推动首都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见》从“民政政策创制、社会协同机制、基层工作平台”三个方面,就如何以文化为引领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最后提出各区县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从组织、队伍、资金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为推动大民政文化发展繁荣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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