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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商标战略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2-20 09:53:1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本市商标战略,积极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市局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实施商标战略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年)》,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上海市实施商标战略中长期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在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以及《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序言

  商标是影响力广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之一。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商标对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商标推动科学发展。依靠商标对资源的集聚力和市场的影响力,推动企业及产品不断传承、创新和发展,推动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推动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利于促进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商标彰显城市功能。上海的商标发展历史悠久,商标工作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提升商标的知名度和知名商标的集聚度,有利于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城市的综合实力。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有利于增强中心城市的综合功能和服务全国的能力。

  ——商标保障改善民生。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及品质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及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企业在培育发展商标过程中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提供富有特色的商品或服务来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因此,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对于推动上海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十一五”时期上海商标工作回顾

  上海是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重要发源地,也是中国近代商标的发祥地。20世纪90年代以前,上海曾经拥有一大批知名商标。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在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新经济业态涌现等一系列变革和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上海的一些老商标日渐式微,上海的商标工作一度陷入低谷。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引导和推动下,199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工作,并借助这一重要工作抓手,推动上海商标工作重新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十一五”时期,上海的商标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成效显著,为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时期,上海社会各界的商标意识进一步提高,商标工作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逐步改善;市场主体的商标运作能力不断增强;商标监管执法体系日益完善,商标专用权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

  1.商标注册数量大幅增长

  “十一五”时期,全市注册商标申请总量达到20.5万件,比“十五”时期增长1倍,年均注册商标申请量超过4万件;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4.6万件,比“十五”时期增长1.8倍,年均新增注册商标近3万件。到2010年底,全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达到21万件,比“十五”期末增加11万件,超额实现了“十五”商标规划中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万件的目标。2010年,上海平均每6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每百万人口拥有9130件注册商标。

  2.商标内在质量稳步提升

  “十一五”时期,上海主要以“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为工作载体,积极引导企业培育发展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已从传统的消费品领域延伸到生产资料领域和服务性领域,涉及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电信服务、教育、文化、能源、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众多行业。在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业、旅游业、网络游戏业、房地产业、纺织业等行业中,已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或引领地位的上海商标。到2010年底,全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96件、上海市著名商标865件,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81%和1.3倍。2010年,全市拥有著名商标企业的年销售额、利润和税金分别达到14197亿元、1819亿元和1276亿元;平均每家著名商标企业的销售额、利润和税金分别达到16.4亿元、2.1亿元和1.5亿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3.商标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全市依法加强商标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商标保护机制,采取了发布市场禁令、推广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办法及软件等措施,运用民事制约、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等手段,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促进商标发展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尤其是认真做好2008年奥运会标志和2010年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以及开展2010-2011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维护上海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城市形象作出了积极努力。“十一五”时期,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4万余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790多万件(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涉嫌犯罪案件近百件。

  4.商标发展环境日趋改善

  “十一五”时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了《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上海商标发展“十一五”规划》、《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浦东新区商标专用权出资试行办法》和《关于本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各区县也制定了各种扶持鼓励政策,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和保护的良好环境。同时,积极开展服务商标、农产品商标等推展活动和“上海商标展”等大型社会宣传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各行各业商标工作的开展,大大增强了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上海的商标工作与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是商标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亟待完善。上海关于商标的地方法规尚属空白,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亟需立法,与商标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尚未形成体系。

  二是商标的长效保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销售侵犯高知名度商标商品的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绝,特别是服饰市场和小商品市场问题比较突出,经营者诚信缺失和监管不到位,成为影响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成效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是商标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能体现上海经济地位与实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知名度自主商标总体上比较缺乏,而且上海的注册商标、知名商标比较集中在生产制造领域,服务领域、文化领域的商标相对偏少,与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不相适应。

  四是商标的运作有待创新发展。商标的闲置、分割状态依旧存在,企业及老商标的潜力尚未充分挖掘、振兴老商标的相关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商标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运作的进展比较缓慢。

  五是商标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商标专业人才数量不足,尤其是高层次的商标专业人才比较缺乏,与上海建设商标运作中心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商标专业人才的培养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商标战略,进一步发挥商标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商标发展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商标结构从重产品商标向重服务商标转变,商标保护从重突击检查向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转变,使上海成为全国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最好的地区之一和全国商标运作中心之一。

  基本原则:坚持商标发展与商标保护并举,更加注重商标保护工作;坚持商标数量与商标质量的统一,更加注重提升商标的质量;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创新相结合,更加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商标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商标法治环境

  加强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工作的地方立法,完善现有法规中与商标工作相关的内容,切实落实现有的商标发展和保护政策。进一步强化商标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促进商标发展和保护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人才政策等,不断优化商标工作的法治环境。

  (二)促进商标数量增长、结构改善,与上海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结构相适应

  注册商标数量保持稳步增长,尤其要努力提高服务领域商标的注册量,调整完善商标的结构。到2015年,上海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30万件左右,其中服务商标注册量占三分之一左右。到2020年,力争上海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40万件左右,其中服务商标注册量占50%左右。

  (三)大力提升商标内在质量,实现商标从量到质的突破

  鼓励企业在依法注册和培育商标的同时,着眼于转变发展方式,着力于提高商标的使用率,大力开发利用商标的内在价值,有效提升商标的信誉、知名度和附加值,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同时,积极发挥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对本市商标发展的引领作用,使上海成为高知名度商标的集聚地。到2015年,上海市著名商标数量达到1500件左右,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150件左右。到2020年,上海市著名商标数量达到2000件左右,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200件左右,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标。

  (四)全力加强商标保护工作,维护上海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强化商标保护制度建设,构建以企业诚信自律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商标保护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大力倡导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商标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注重常态和长效管理,依法保护各类合法注册的商标,严厉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各种制假售假行为。经过一段时间持续不断的努力,在大中型企业和主要商业街基本杜绝制假售假行为,在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内规模性的售假情况明显得到有效遏制,努力维护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加快建设商标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上海成为全国商标运作中心

  2015年前,建成以“商标运作”为核心,功能齐全、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商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合理布局、有效覆盖和优质服务,有计划、分阶段建立完善集商标代理、咨询、评估、交易和法律服务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商标服务体系,进一步集聚商标、集聚产业,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商标运作中心、交易中心和服务中心。

  (六)加大商标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力度,打造上海商标人才高地

  大规模培训企业从事商标工作的专业人员,到2020年培训5万人左右,其中近5年培训2.5万人左右。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商标专业人才,到2020年,力争培养和引进熟练掌握国内外商标法律法规与实务技能的高层次商标专业人才500名左右,其中近5年培养和引进200名左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商标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

  (七)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营造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氛围

  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形成相关部门的工作合力,加大对商标发展和保护的支持和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企业在商标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对商标发展和保护的基础性作用,树立“培育商标就是培育市场、自主创新、改善经营、发展生产力”的理念,鼓励企业以商标为纽带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升商标的信誉、附加值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发挥其沟通协调、信息咨询、维权服务、业务培训等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善于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尊重和保护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意识,努力形成有利于商标发展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促进商标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和保护的法治环境

  1.加快商标工作的地方立法进程

  近期,推动《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实施;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争取早日出台上海商标工作的地方法规,为引导、促进上海商标的发展和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2.推动制定实施各类支持商标发展和保护的政策措施

  结合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人才政策等,支持制定并实施各种有利于商标发展和保护的政策措施,支持建立完善各种激励机制。支持各区县制定有区域特色的商标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推动落实有关商标出资、质押等政策措施

  进一步推动商标出资、质押等融资工作。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商标专用权出资政策;加快制定并组织落实商标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统一、科学的商标评估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促进商标权的创造和运用,服务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1.大力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商标

  在金融、航运物流、现代商贸、信息服务、旅游会展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大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商标。力争到2020年,服务商标在上海市著名商标中的比重达到40%左右,在中国驰名商标中的比重达到30%左右。

  2.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3.重点培育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商标

  以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打造国际时尚文化中心、创意设计之都为契机,在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产业等领域,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并能参与国际竞争的商标。

  4.加快培育发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

  加快发展一批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特色农产品商标,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地理标志产品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推动地理标志商标的广泛使用。大力引导和鼓励涉农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运作商标,走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的经营之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障“菜篮子”工程和食品安全。

  5.积极培育发展园区商标

  培育发展一批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的园区商标,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开发区、功能区和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的集聚、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在园区内形成商标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以商标集聚资金、人才和产业,提高产业园区的综合功能和影响力,促进各类园区及园区内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6.不断推进中小企业的商标培育及运作

  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商标。加强对中小企业商标培育运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7.进一步充分发挥老商标作用

  对有一定信誉和影响的老商标资源进行梳理整合,科学有效地加以利用。对运作良好的老商标,支持其做大做强、创新发展。对有发展潜力的老商标,努力挖掘其商标价值,帮助其提升商标竞争力。对闲置不用的老商标,积极指导予以盘活或通过交易转让促使其价值再现。

  8.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的示范作用

  积极支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结合区域特点制定和完善促进商标发展的各项政策及配套措施,优化结构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区域特色,推动区域商标持续科学发展。及时总结推广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完善商标保护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建立完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现和举报机制

  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热线和遍布全市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的作用,鼓励广大群众提供商标假冒侵权的线索,对在发现和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营造“打击商标假冒侵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2.建立完善商标保护协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提高商标保护的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工作,积极研究解决商标侵权案件中的物品估价、真伪鉴定、证据规范等问题。建立协助商标侵权案件办理的专家库,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意见。

  进一步加强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商标监管合作,大力推进跨行政区域的商标保护协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建立完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源头打击机制

  按照“疏堵结合、惩防并举”的原则,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不断加大对生产制造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和商标印制企业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对公路道口、铁路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建立常态化的执法检查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假冒侵权商品流入上海市场。

  4.建立完善企业维权机制

  推动企业提高自我管理和商标保护水平,增强企业维权意识和解决商标纠纷的能力,指导企业制定商标纠纷应对机制和预警制度,提升企业在国际贸易、对外投资等跨国经营活动中的商标运作能力和水平,完善商标海外市场保护合作制度。

  5.建立完善流通领域防范售假长效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商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优势,在全市各大中型商业企业中全面推广使用《上海市商业企业商品销售商标管理办法》和配套管理软件,督促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商标管理制度,落实商标管理人员,加强对商品销售商标的查验和管理。

  综合运用民事制约、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等手段,着力解决目前上海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售假行为比较突出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日常监管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各区县完善商业布局规划,严格控制开办低端业态的服饰和小商品市场数量,严格控制市场铺位分割出售;倡导市场主办单位和商户健康转型;引导市场商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全面推行使用《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6.建立完善商标纠纷行政调解机制

  加强商标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行政调解方式解决商标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推进商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建成全国商标运作中心

  1.加快商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框架下,加快建设“立足上海、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商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市场化机制,开展商标代理,实现商标产业化运作,提升上海商标产业的服务功能。建立专业化的商标数据库,满足企业、社会公众和商标执法监管等各方面的需求,全面提高商标服务社会的水平。

  2.促成国家商标局在上海建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

  积极推动国家商标局在上海建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方便上海及周边地区乃至华东地区企业就近办理部分商标业务,发挥中心城市的功能与作用,进一步促进商标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辐射,提升上海服务全国的能力和水平。

  3.筹建上海商标展览馆

  在科学合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筹建上海商标展览馆。力争在2015年前建成全国首个公益性、常设性的商标展览馆,全面展示上海商标发展和保护的历史及成果,反映上海商标的文化底蕴及内涵,体现上海商标工作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并为各类商标交流、研讨、培训、教育活动提供公共平台,使其成为上海乃至全国商标教育宣传的重要阵地。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标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商标信息沟通与服务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大力开展商标工作的教育培训和商标专题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在商标运作及商标维权方面的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

  引导上海商标中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上海商标中介服务业从单一的注册服务向综合全面的商标中介服务转变。积极引导本土商标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资源整合,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影响、有实力的大型商标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上海商标中介服务业总体水平提升。

  (五)加强商标宣传教育,营造重视商标发展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1.广泛开展商标工作社会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尊重商标、保护商标”的意识。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实施商标战略成功的经验,引导企业运用自主商标开拓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及时公布被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坚持每年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载体,广泛开展各类商标知识讲座、培训、座谈和咨询等活动。选择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各种商标宣传推介活动、维权活动。

  2.积极培养和引进商标专业人才

  支持制定完善培育和引进商标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鼓励本市高等院校开设商标专业课程,培养高层次商标专业人才。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专题培训、高校综合培养、专业机构专门培训、企业自主培养等渠道,拓宽商标专业人才的培养途径,重视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商标专业人才,建立高素质的商标专业人才队伍。

  3.进一步加强商标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建立完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有关协会、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机构、知名跨国公司等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商标专业人员对外培训交流,提升商标人才素质。加强上海商标保护工作的对外宣传。继续加强与国外商标权利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补充完善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保护名录,并在服饰和小商品市场继续开展禁止违法销售的专项行动,加大对国外商标的保护力度。

  4.抓住“世博后”机遇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

  紧紧抓住上海“世博后”重要机遇,运用商标手段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的出口比重。加强海外商标注册和维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尤其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帮助企业有效开展海外商标维权,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落实企业海外商标注册及维权的资金扶持政策等。充分发挥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的商标向国际化发展。

  六、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抓好规划和工作落实。

  积极推动各区(县)制定实施区域商标战略及相应的工作计划,把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统筹纳入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推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宣传等手段,为商标发展和保护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保障。

  鼓励指导重点商标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制定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商标的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商标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和创新发展。

  大力支持行业协会根据各行业特点制定行业性商标建设指导意见,实施行业商标战略,不断提升本行业的有关商标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业内相关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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