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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推进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的通知

办字[2012]39号

颁布时间:2012-03-29 10:28:56.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统筹,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大力推进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推进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

  商贸综合体是以商贸物流为主,包括商务办公、酒店公寓、会议展览、文化娱乐、高档住宅等三项功能以上的综合性建筑。县城作为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城镇化、带动县域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消费人口、经济发展等基础条件符合的县城建设体量和功能适当的商贸综合体,对实现县城向产业集聚、商贸物流、人口转移居住等中心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通过打造地标性城市建筑,进一步改善县城风貌,提升县城文化品位,提高城镇建设水平;通过打造高端的居住、消费、娱乐环境,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满足当前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充分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拉动农村消费,激活农村市场;通过打造以购物中心为依托的消费平台,加强与龙头企业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水平,推动县域现代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职能作用

  (一)发挥自身优势。供销合作社系统要积极发挥作用,努力成为推进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的重要力量。大力挖掘自身土地、设施等资产潜力,不断引进现代流通方式,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现代流通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房地产、投资担保、金融服务、餐饮娱乐等行业,实现多领域、多元化的发展格局,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推动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

  (二)开展广泛合作。供销合作社系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放创新,在资本、技术、人才等方面,寻求社会力量的广泛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坚持优势互补,积极引进认同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思路、具备较强经济实力、有丰富县域投资经验的战略投资者,实现借力发展,互利双赢。

  (三)坚持高起点谋划。认真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将县城商贸综合体打造成为县域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平台、县域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建设平台和县城居民高品位消费休闲平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商业状况、市场趋势等实际,规划不同建设模式,对当地城市建设和商贸流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对工程建筑严格把关,提升硬件设施水平,优化居住购物环境,吸纳优质品牌入驻,切实提高建筑品位,打造当地城市建设精品、亮点。

  三、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进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商贸综合体对县域特别是县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拉动作用,是县城建设的一个重要投资方向。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的重要性,把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作为提升本地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重要契机,认真部署,扎实推进,集中精力抓实、抓好。

  (二)纳入总体部署。将支持供销合作社县城商贸综合体项目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重点工程,统筹布局。市、县政府负责同志要重点谋划、科学指导,主动了解情况、协调进度。已具备开发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投资建设。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立足自身工作职能,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体项目的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建设环境,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政策支持。在供销合作社综合体建设项目符合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对涉及到的供销合作社土地,应依法确权。对供销合作社综合体项目在融资、环保、税费、证照办理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推动县城商贸综合体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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