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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扶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试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5-10 15:49:53.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家政服务企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充分调动我市家政服务企业的积极性,逐步把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为广大市民提供“讲信誉、重质量、创精品”的良好服务,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全市广泛动员家政服务企业参加做大做强试点工作。对符合《家七条》有关政策规定的,择强择优认定10-20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符合员工制管理条件的,按规定履行认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

  (二)在岗家政服务员100人以上;

  (三)实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四)有完整的家政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培训、服务流程等工作标准;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二、扶持措施

  (一)对于被遴选确定的家政服务企业,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优先提供以下服务:

  1.加大对企业落实《家七条》及有关政策的专项服务力度,实行定人定点定向跟踪服务,协助企业研究解决落实政策中遇到的问题。

  2.优先提供人力资源相关服务,加强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建设,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供给信息,方便企业开展招聘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3.利用96156社区服务网、家政服务网及其它网络媒体加大对企业服务品牌的宣传和推介。

  (二)鼓励扶持政策请详见《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及有关配套政策(见附件)。试点工作期间,我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鼓励政策。

  三、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5日至5月30日。

  四、报名方式

  具备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北京市重点扶持家政服务企业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经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公司印章,报北京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蒋玉武

  联系电话:65131286 传真:65139698

  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三条3号2号楼209房间

  附件一:北京市重点扶持家政服务企业报名表

  附件二: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农工发[2011]236号)

  3.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4.关于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2]35号)

  5.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

  6.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京财税[2011]2403号)

  7.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5]412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下载:附件1

     附件2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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