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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通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受理登记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5-28 15:19:17.000 发文单位:厦门市地税局

各参保个人、村居委会、学校:

  2012年5月28日上午,我市通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缴费标准。从2012年7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类缴费对象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460元/人/年,其中政府补助36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地税部门从2012年5月28日起,开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受理,首次参保或停保后再次参保的城乡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返乡证)等,向户籍(暂住证)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向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201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将向后推延,具体时间及待遇落实等将于近日下发通知,敬请留意网站公告。

  厦门市地税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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