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法制定的目的、原则和计量属性不同,两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和协调一直困扰着企业。尤其是中国税法风云变幻,企业如果处理不好这些差异,将会给自己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税务风险。这些差异到底有哪些,之间的平衡点是什么?本课程予以归纳和分类(25个永久性差异和15个暂时性差异),并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或鉴证)为主线进行纳税调整处理,直接解决学员关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方面的棘手问题。

  11月30日开班,优惠价800元/人,仅限35人,欲报从速!

课程详情

【课程名称】 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40个差异解析及纳税调整处理
【上课时间】 2013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面向学员】 企业会计主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部门负责人,
全国学员不限地域可通过网络学习,仅限35人。
【授课老师】 赵小刚:中共党员,会计学学士、法律第二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江苏省注册咨询专家。目前担任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技术总监)、江苏分所所长。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是一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国内最高等级),同时是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资所全国排名第一)的关联税务服务机构。社会兼职: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师资、江苏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中心特聘师资。
【课程形式】 网络直播+师生语音互动
【免费附赠】 参加辅导即可免费获得授课专家在线答疑!

【授课内容】

第一部分: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处理办法
(一) 税法优先原则
(二) 所得税会计
1、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分类
(1)25个永久性差异
(2)15个暂时性差异
(3)界定为利得的2个差异
2、所得税会计核算步骤
第一,确定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第二,确定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第三,比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定暂时性差异
第四,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第五,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案例分析1】
第二部分:收入类税会差异(13个)的具体解析
一、视同销售收入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
①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之差异
例外情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债务重组
②使用账面价值计量属性时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之差异
(二)其他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1)将财产、货物用于广告、样品时的纳税调整
(2)将财产、货物用于捐赠、赞助时的纳税调整
(3)将财产、货物用于交际应酬的纳税调整
二、接受捐赠收入
三、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与折让
四、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案例分析2】一次性收租税会无差异
【案例分析3】免租期税会差异
五、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案例分析4】
六、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七、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案例分析5】
八、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案例分析6】
特殊情况:政策性拆迁补助收益税会差异
九、不征税收入
十、免税收入
十一、减计收入
十二、减、免税项目所得
【案例分析7】
十三、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部分:扣除类税会差异(19个)的具体解析

一、视同销售成本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
①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②使用账面价值计量属性
【案例分析8】
二、工资薪金支出
三、职工福利费支出
特殊情况:劳务工工资可作为计提福利费的基数
四、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五、工会经费支出
六、业务招待费支出
特殊情况:国税函[2010]79号

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八、捐赠支出 九、利息支出
1、注意资本化与非资本化
2、注意借款对象和利率比例两个重点
3、注意企业向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
4、未到位投资的利息支出问题十、住房公积金
十一、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十二、税收滞纳金
十三、赞助支出
十四、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十五、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十六、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十七、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十八、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十九、加计扣除
注意事项:关注2013年最新加计扣除政策,如何协调税会差异
第四部分:资产类税会差异(6个)的具体解析
一、财产损失(现名资产损失)
1、正确划分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
2、正确处理清单申报与专项申报
3、正确掌握资产损失申报扣除的年度
【案例分析9】
4、申报资产损失应提交的证据
二、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税会差异
2、预计净残值的确认税会差异
3、固定资产折旧的时间税会差异
【案例分析10】
4、折旧方法税会差异
【案例分析11】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1、大修理支出
2、开办费
五、无形资产摊销
1、土地使用权
2、商誉
六、投资转让、处置所得
第五部分:特殊类税会差异(4个)的具体解析
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
二、汇兑损失
三、购置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额
四、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一)税法2012年18号公告简要解析
1、股份支付扣除原则放宽
2、扣除时点
3、扣除金额
4、适用对象
(二) 税法18号公告与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1、并非所有按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处理的业务都适用18号公告
2、并非所有非上市公司按股份支付业务核算的业务都适用18号公告
3、计入费用和税前扣除的时间不同
4、计入费用的累计金额和行权时允许扣除的金额不同
(三)实务案例分析:上海家化(600315)关于股权激励费用的税会差异
(四)其他注意事项

【特别说明】关于网络直播课调/退课规定

1、开课前,学员如当期无法上课,可免费申请更换至下期;
2、招生截止前,学员可申请全额退还学费;
3、招生截止后、开课前,学员申请退课需收取学费的10%作为退课费;
4、开课后,不提供调/退课服务。

5、报课学员因故未能正常听课,可申请下期免费重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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