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07-0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
2018年第3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1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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